毫無良知的「惡魔」
社會中有些人,腦袋很聰明,卻極端自私又唯利是圖。一般而言,這些人毫無社會意識且缺乏道德,不易接受社會習慣和規範的限制,往往以自我為中心,任性妄為。
他們極具危險性,但我們却不知防犯,他們可能是你嚴厲的公司主管、和你合作的同事,甚至是你信賴主持公義的人。這些人不敬畏神,心中無真正的公義,他們漠視別人的痛苦,且還製造不少他人和社會的苦難。當他們露出真面目,面對指責時仍然會堅持自己無錯,甚至自認是為公義而戰。
匪夷所思的邏輯
有醉駕者以高速衝紅燈,把一名執勤中的巡警當場撞死,犯事人血液的酒精含量超標三倍,被法庭定罪判監四年。其後警察局循民事訴訟向保險公司索償,誰知道保險公司拒絕,反駁肇事巡警疏忽,並列出十四項理由警方需負起全責。
保險公司指出,警察的巡邏責任是確保道路的正確使用,並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權益,這巡警為何容許有人高速衝燈而自己懵然不知?為何事先不響警號去避免這撞車慘劇?這是警察的「疏忽」、是失職,把被告陷於不義,政府須為這事件承擔責任。
這些歪理使市民哇然!引發多角度的討論。保險公司用甚麼原則作這判斷?是否輸打贏要,盡量不賠?究竟這是保險公司的服務宗旨,或是個別部門主管隻手遮天,自作主張?
殉職警員的家屬還未從這悲劇中平復過來,如此論述,不是在傷口撒鹽?人的同情心、憐憫心何在?有良知的人、有常理的人、有知識的人都不能接受如此的狡辯,是否錢財淩駕人倫的價值?是否利益蓋過道德的行為?公道自在人心,社會上各方面的輿論一致認為保險公司的立場是錯謬的!
正邪的分界
這保險公司急忙發表聲明,發言人代表公司向受害的家屬和公眾致歉,承認這事處理失當、引用不相乎的理據和錯用言詞,公司必定負上這索償的法律責任。這公開道歉立刻為這公關災難劃上句號,亦間接表明公司並非唯利是圖,乃是建基在法律、道德和倫理的基礎上。然而,造成的傷害是不能挽回,也不能避免民眾貶低對這公司的公信力。
人的道德和公義立場跟隨環境改變,受利益的牽引而動搖;人更懂得自辯,力證所作所為是正確的。「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二十一2)
人必須尊崇神那絕對的準則,作為量度的標竿。醉駕導致的事件突顯出社會仍有公理,遇到不公義的事,社會群體仍會發聲,維護共同道德和公義,這是值得鼓勵的。職場信徒應敏銳四周的形勢,對不公義、無誠信的行為說不,無懼惡勢力,表彰信仰的立場,在俗世分別出來。基督徒在此守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