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與基督徒的身分及角色是甚麼?在聖經中是有不少描述,使徒保羅更以數個表象來表達:
屬靈的群體—是屬基督的身子,互為配搭(哥林多前書十二:12–25),要彼此相顧;此屬靈身體是合一、多元及互動的。因此,基督徒及教會應發揮:
1. 互為肢體的真理,鼓勵弟兄姊妹互相關心、支持。
2. 發掘與發揮恩賜去事奉。
3. 基督是教會的頭,信徒及教會任何決策,皆尊主為大、榮耀基督、建立生命。
4. 教會是基督在世道成肉身的延伸,去關懷人,去醫治創傷的心靈及復和生命。
5. 教會及信徒乃是僕人,在世上作光作鹽、見證主。
信仰的團契—與神相交,是有縱與橫的關係(以弗所書二:14、16、17、19);要有聯絡、溝通(以弗所書二:20)。既是信仰上的團契,就須:
1. 排除個人的屬靈自閉、自大自義,能開放溝通,不作屬靈的獨行俠,願與人生命互動、相交。
2. 教會宜營造更開放、信任之氣氛,鼓勵肢體深入交通。
3. 教會可設立牧養關懷小組,探訪、關顧、安慰肢體。
4. 以神的話語,查考及交流,彼此餵養、建立生命。
神的子民—是屬靈的、屬神的!使徒保羅認為「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羅馬書九:4)。引申應用在教會及基督徒身上,就須注意:
1. 要有「群體意識」,具 corporate sense,信徒要學習憂戚與共,一起分擔、分享,互相關懷。
2. 要有歸屬感,具有 communal community 之意識,對教會,甚或聯會、區會、協會、聯合佈道會及聚會、活動等,均有所參與、支持和合作。
3. 神的子民須是「立約」的子民,教會宜多安排機會予信徒與神立約,鼓勵及強化其個人與神有進深的關係。
4. 神的子民須是敬拜的群體,教會須強化崇拜、慶賀、歡欣及敬拜神學之實踐。
5. 神的子民須是傳揚神、關顧普世的群體,要力傳福音,「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萬國得知你的救恩」(詩篇六十七:2),使萬民得福。
上述的身分與角色,正是基督徒及教會切不可忽略的!
文章轉載自<君言才思-心靈日誌>2016 年 7 月 12 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