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我們討論《從社會矛盾中看正能量》﹐指出在遇上重大社會矛盾﹐怎樣以 "正能量" 的態度去表達而不會因此而失去友誼。筆者認為﹐以 "正能量" 角度去看﹐ 就是以客觀、和平、積極、正面的角度看事情。在社會矛盾中﹐可以求同存異的﹐盡量避免破壞良好友誼。倘若对方咄咄逼人﹐為免造成傷痕太大﹐也可表示因意見不同﹐暫時退出。說話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今期再繼續探討。
回顧人生不同階段﹐往往有些人會因為 "意見不合" 而分手。 在社交層面 "不再做朋友"(unfriend)﹐教會層面 "離開教會"﹐甚至家庭層面 "離婚"﹐ 這是非常可惜的事。香港現時發生巨大社會衝突﹐ 內心感到傷痛婉惜﹐ 看到對立雙方各走極端﹐又可以怎麼辦呢?走到最後﹐就要同對方割席﹐我的席有多大可以割多少呢?有無其他可能性可以不去割席呢?
要去面對及處理衝突﹐ 我們追溯衝突的起點﹐它是如何形成﹐怎樣升溫、激化﹐甚至白熱化?其實﹐無論在哪個階段﹐衝突發展都是有軌跡可尋﹐即是說﹐若果能在升級之前去降溫﹐事件可以不致不可收拾。
(Source: Danish Centre for Conflict Resolution)
七階段
常見說話
具體行動
7
各走兩極
有他無我﹐勢不兩立
各有受傷﹐傷痕加深﹐
6
公開敵對
但求目的﹐不擇手段
各出招式﹐戰場處處
5
敵對化
他們不是好人
在群組、網站、傳媒互攻
4
對話終止
談話有何用
退出群組、退黨、退出組織
3
問題擴大
已經不是第一次﹐記不記得你曾經…
擴大罵戰﹐上綱上線
2
個人化
都是你的錯
措詞強硬
1
不同意見
我們有不同看法
表示不滿﹐要求改善
1. 不同意見/我們有不同看法/表示不滿﹐要求改善
第一階段是 "不同意見"﹐對某些新政策﹐新措施有不滿﹐提出 "我們有不同看法"﹐表示不滿﹐要求改善。若然當局能體察民意﹐去接聽意見﹐修正更改﹐便不會往上升級。例如在 "反送中條例" 事件﹐由 2 月 13 日公開諮詢﹐3﹐4 月間在立法局已產生激烈爭論﹐林太若在 4 月 28 日只有 13 萬人遊行時﹐便立即與民間商議﹐相信反對的民意不會如此快速升級。
2. 問題個人化/都是你的錯/措詞強硬
第二階段是把問題個人化﹐把這個政策措施視為個人對錯﹐用強硬措詞批評指摘﹐情緒漸漸越來越熱烈。5 月份在立法局的熱烈爭論﹐甚至不少教會總會﹐基督教機構及神學院也紛紛撰文表達立場﹐鼓勵信徒關心社會﹐使社會對事件的關注氣氛更加上升。此時期可以說是情緒蘊釀時﹐成為在 6 月有一百萬人﹐二百萬人和平遊行的基礎。若果在此時﹐政府可以收回 "修改條例"﹐重新審議﹐正在升溫的火便會下降。
3. 問題擴大了/已經不是第一次﹐ 記否你曾經....../擴大罵戰﹐上綱上線
第三階段是 "問題擴大了"﹐林太起初的說法是為台灣兇殺案兇手潛留在港﹐修訂此例可以有合法依據把兇手捉拿遞解去台灣接受法律制裁。然而﹐經過熱烈討論﹐多重角度分析﹐民間對此例的深層影響更具擔心﹐核心憂慮是對國內司法制度的獨立性欠缺信心﹐寧願保留現有的三權分立的司法制度﹐有一層保護薄膜﹐所以要全力爭取。由於政府沒有改變立場﹐仍然堅持修例﹐結果反對聲音不斷提升。若果在此時﹐政府可以收回 "修改條例"﹐重新審議﹐升溫的火便可能有機會下降。
4. 對話終止了/談話﹐ 有何用?/退出群組、退黨、退出組織
第四階段是 "對話終止了"﹐民間已感覺到談話已經沒有用﹐因為對方不肯聽﹐認為自己是對的﹐是市民未有真正認識此修改的好處﹐不必擔心﹐無須恐慌。由此﹐引發出二次巨型大遊行。市民對於事件的立場也漸漸趨向兩極化﹐不少人因為意見不同而退出 Whatsapp﹐Wechat﹐ facebook 群組﹐朋友之間互相罵戰。到此階段﹐政府已是騎虎難下﹐市民不滿情緒不斷高漲。即使林太在 6 月 17 日 (即二百萬人遊行後一日)公開承認有過失﹐修例已 "壽終正寢"﹐仍然不停止抗爭﹐因為所提出五項訴求未得回應。
5. 敵對化/他們不是好人士/在群組﹐網站﹐傳媒互攻
第五階段是敵對化﹐各自為自己支持的立場而對抗﹐繼續在不同的社交媒體表達意見﹐都是表達 "我對﹐他們錯" 的訊息。政府及親政府的團體為此護航﹐對反對者在媒體上發出回應。由於正反聲音越演越烈﹐很自然地上升一級。到此階段﹐政府更難下台。
6. 公開敵對化/但求目的﹐ 不擇手段/各出招式﹐戰場處處
第六階段是公開敵對化。但求目的﹐不擇手段﹐正反雙方都有類似行動。在罵戰中﹐措詞更為強硬毫不留情﹐在行動中更出現破壞、暴力、傷人﹐甚至死人。在 6﹐7 月間﹐我們看到有破壞立法局﹐警民衝突用橡膠子彈、催淚彈﹐元朗出現白衣人在西鉄站車廂亂打市民﹐連儂牆都被惡意破壞﹐中聯辨受到衝擊﹐國徽受到破壞﹐等等。到此階段﹐敵對公開化﹐政府更難下台。
7. 兩極化/有佢冇我﹐ 勢不兩立/各有受傷﹐傷痕加深
第七階段﹐已發展至兩極化階段﹐彼此勢不兩立﹐由於各有受傷﹐傷痕加深﹐更難和好。此時﹐再演變下去變成內戰﹐或是引入外在軍事勢力﹐強力鎮壓。政府亦要下台﹐由其他人來收拾爛攤子。可以說是政府管治理層、親政府人士﹐以至市民、商家﹐全部是輸家﹐彼此信任不再﹐難以重建信心﹐不同意見的友誼亦承受催殘。香港﹐在寫此稿之際仍未到此階段。求上天憐憫香港。
由於 "社會矛盾衝突" 涉及可討論議題甚多﹐故今期先集中討論基本概念:從 "正能量" 的角度來看﹐如何面對衝突。上文以香港的 "反送中" 條例作例子﹐說明衝突的演變升級過程。這概念也可應用在不同的機構﹐群組或是教會的人群組織裡應用。
在社會事件裡﹐朋友中有支持﹐也有反對。我們是否因為意見不同而不能保持朋友關係呢?是否要去到 "不是朋友﹐便是敵人" 境況?若不然﹐可否容許有中間區域﹐或是 "不管支持或反對﹐永遠都是朋友﹐朋友不因意見而分"?從 "正能量" 的角度來看﹐ 友誼重要還是政治信念重要?我認為友誼更重要。
在社會事件裡﹐涉及多個不同角度層面的看法﹐各有其合理觀點﹐也各有支持的理由﹐這便是由各人的價值觀作取捨。政治態度是個人的﹐沒有對錯之分﹐乃在於意識之別。朋友可以有容納不同政治觀點﹐而非只能與相同政見者作朋友。以此觀念看﹐是重視朋友﹐重視多元性﹐政見不同﹐好比不同人對食物有不同喜好﹐對運動不同愛好﹐對顏色、衣物款式有不同品味﹐沒有對錯之分。
從 "正能量" 的角度來看﹐包容異見﹐求同存異﹐即使本身已有個人觀點﹐但不會因此而否定持異見的朋友﹐仍然可以客觀理性對話﹐不強調 "非友即敵"。 在動蕩年代﹐個人政治立場影響深遠﹐"正能量" 的人會保持理性思考﹐廣闊胸襟﹐容納百川﹐容許百花齊放﹐對社會保持樂觀積極的心境(下期繼續探討)。
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單要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 腓立比書 2:3-4 )
我們一定要彼此同心﹐盡力與眾人和睦 。( 羅馬書12:16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