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聖經真理的重尋(76)

 

牧者職事(哥林多後書第三章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三章說明牧者的職事:(1) 乃非自薦的職事(1-3節),傳道人服事主,不是人的舉薦,也不是自我舉薦;保羅將哥林多教會比作基督寫的信,他只是抄寫人,而這信是用信徒得贖的生命和新樣式的生活寫成,用墨寫的會褪色,也可以抹去,但是人從上帝所得到的生命是永遠且完美無瑕的。(2) 乃稱義(新約)的職事(4-18節),目的叫人活(6節下),使人得自由(17節)。「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律法對罪人所宣佈的刑罰和死亡,只有回歸轉向主基督才能脫離,並可從祂那裡得到新的、自由的生命,這生命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要如此,必須每天與主面對面相交。

牧者生活(哥林多後書第四章)

至於傳道人的生活,乃是:(1) 忠心盡責(1-6節)-- 上帝已將光照亮我們的心,我們要將光照出去,使人認識上帝的榮光。(2) 顯明福音的能力(7-12節)-- 在屬靈上說,傳道人為主的緣故常置於死地,卻因此使信徒得著生命。(3) 憑信說話傳道(13-18節)--「凡事都是為你們,好叫恩惠因人多越發加增,感謝格外顯多,以致榮耀歸與上帝」(15節)。何況,舊人(外體 outward man)雖然敗壞,而新造的人(內體 inward man)卻日日新。意即:傳道人的生活,因外體受磨煉,內心卻天天更新;外體的毀壞,不影響內裡的心志(16節)。(17節)是信徒對苦難應有的認識和態度,這樣就能排除萬難為主傳福音。

傳道人生(哥林多後書第五章)

《哥林多後書》第五章,論及傳道人的人生觀(1) 為主而活的盼望(1-5節)-- 此處「帳棚」指血肉之軀,「房屋」指永生之體。從舊約背景來看:信心之父亞伯拉罕蒙上帝呼召離本鄉後,一直都過著帳棚生活,以等候承受應許之地迦南為業。(2) 為主而活的人生觀(6-13節)-- 保羅熱心傳道,為主大發熱心,在人看以他為癲狂(徒26:24,主耶穌也曾如此,參可3:21),但他聲明:「我們若果癲狂,是為上帝;若果謹守,是為你們(信徒)(13節)。」(3) 為主而活的動力(14-17節)-- 主愛的激勵(14, 15節)及成為新造的人(16, 17節)。(4) 為主而活的使命(18-21節)-- 將上帝與人和好的道理傳揚。

職分本質(哥林多後書第六章)

《哥林多後書》第六章,論及(1) 傳道人的見証(1-7節)--「我們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3節)。教會中有不同意見,這是正常的,牧者處於屬靈領導之位,帶領信徒不去妨礙聖工的推動。(2) 傳道職份的本質(8-10節)-- 這職分是不易被人了解的:「榮耀?羞辱?惡名?美名?似乎是誘惑人的,卻是誠實的。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人所共知的。似乎是死,卻是活著的。似乎受責罰,卻是不至喪命的。似乎是憂愁的,卻是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因此,最清楚牧者這職分的,是選召他的主耶穌和死在這職分中的傳道人自己。

分別為聖(哥林多後書第七章)

保羅以屬靈父親的身份向哥林多教會表明:(1) 盼望他們的生活分別為聖(6:14-7:1)。其中「你們與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信主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6:14-15)原意並不是指信主的不可與不信的人結婚,但也可以借用。而(7:1)「應許」乃指(6:16-18)而言。(2) 真誠對他們的要求和關切(2:4節)-- 要求他們接納,關切到情願與他們同生死。(3) 保羅的安慰和信任(5-16節)-- 信任的重點是「在凡事上為你們放心」(16節),「安慰」二字在此段出現過五次(6, 7, 13節),都與保羅屬靈兒子提多(多1:4)有關,可見一個好弟兄,在牧者與肢體之間有安慰的作用。

樂捐之心(哥林多後書第八章)

保羅在本章中,提到耶路撒冷教會當日在經濟上的困難,因為耶路撒冷城正遭遇饑荒,保羅要為那裡的需要發動捐獻,並勸勉哥林多教會的會眾當在這事上盡一分棉力,叫他們以馬其頓教會之樂捐及主耶穌為榜樣(1-9節)﹐「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的恩典,祂本是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貧窮可以成為富足」。並提供一些捐獻的意見:(1) 要有始有終(10, 11節);(2) 要按力而捐(12節);(3) 要人人參與,彼此相助(13, 14節);(4) 要明白經訓(15節)。保羅又派代表勸勉他們(16節及9:5)。在教會中,每個信徒都應有幫助有需要的肢體的心和行動,這卻不可與「奉獻給上帝」混為一談。

要多施予(哥林多後書第九章)

在《哥林多後書》第九章中,保羅繼續向哥林多教會說明樂捐的賞賜以作鼓勵,共有六點:(1) 奉獻金錢不是損失,種和收成正比例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6節)。事實上,樂捐的也不計較收回,基督教並沒有「回報」的觀念,因為賞賜乃來自上帝。(2) 捐得樂意是上帝稱許(approves, values),「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7節)。(3) 人樂捐仁義之舉,所產生的果效是永存的(9節)。(4) 樂捐叫人凡事富足,更有能力多多施予(11節)。(5) 樂捐令多人向上帝感恩,多榮耀上帝(12-13節)。(6) 樂捐的人多蒙想念,多人代求「他們因上帝極大恩賜......想念你們,為你們祈禱」(1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