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道故事】最後賺一筆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路加福音12:20-21)

清朝時有個慣偷,生性貪婪,被他偷盜算計的人不計其數,最後終於落入法網,被判死刑。臨刑前夜,這慣偷對看守他的獄卒說:"我這裡有一件衣服,便宜賣給你吧?" 獄卒很生氣,說:"誰會要死人的衣服?"

慣偷說:"這衣服不是我的,我從來沒穿過。" 獄卒說:"那我也犯不著為你銷贓,再說你明天就要死了,還賺錢作什麼用?"

慣偷說:" 這不是還沒到明天嗎?明天的事明天再說,今天有錢先賺了再說。"

聖經告訴我們說,神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使他們住在全地上,又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居住的疆界,為要叫他們尋求神。然而這世界大多數的人,他們在自己短暫有限的生命中,仿佛中了魔咒一般,單單只為錢財活著,完全錯過了神造他們的旨意。當他們積財的時候,好像自己永遠都不會死,如同那個貪財的慣偷,屠刀架到脖子上了,還想著再賺一筆。如此執迷不悟的人,只有當他們的靈魂到了神憤怒的審判台前,才會知道自己從來都沒有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