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聖經真理的重尋(66)

 

世界的光(約翰福音第八章1至20節)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12節)」這是本章最重要的信息。從舊約歷史記載觀之,以色列在曠野的旅程中,端賴雲柱、火柱照亮他們的路途,並且覆庇他們不致迷途。而在我們人生的旅程中,主耶穌是世界的光﹔在屬靈的旅程中,主耶穌也是世界之光。跟從主的人看見上帝、看見人生正路、看見天家,不致迷途。他們喜歡尋求真理,奔跑正路。跟從主的人必然走在生命的光中﹐他們的生命也必因主發光(太13:43﹔腓2:15)。可惜的是,法利賽人在認識主耶穌的事上是眼瞎的(13節)。我們也當謹慎自己,因為主耶穌說:「我是世上的光。」(太5:14)

得真自由(約翰福音第八章21至59節)

「耶穌對信祂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31, 32節)由於在前一節說有許多猶太人信耶穌,祂就教導他們作祂的門徒的特點:一要常遵守祂的道﹔二要尋求明白真理﹔三因而獲得自由。「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這是新約中重要的真理:所得的自由是不作撒但奴隸的自由。「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34節),並且指出,作了罪的奴僕,永遠不屬天父這個家(35節),「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36節)真自由必使我們相處不受壓迫和威脅,卻活在享受相愛中。

遵守主道

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49, 51節)凡主耶穌提到「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之時,我們當加倍警覺。這第51節,吾師吳迺恭牧師引用司布真牧師的解釋,提出四個要點: (1) 遵守主道的人,面向永生,背向死亡,永遠不見死。(2) 靈性的死已經過去了,永不再來。(3) 不再活在死亡的權勢之下。(4) 永遠不見死亡的實際和本質。他繼續闡明:在基督裡的人,不再被定罪,不受第二次死的害﹔他們身體之死,上帝看為「睡」,是暫時的,不是永遠的﹔是最蒙福,不是受刑。主耶穌叫管會堂的睚魯的女兒從死裡復活時,也說過當時一般人不明白的話:「孩子不是死了,是睡著了。」(可5:39)

真假瞎眼(一)(約翰福音第九章1至23節)

當門徒對於一個生來瞎眼的人向耶穌問原因之時,祂除了回答並非那人和他父母犯罪導致他瞎眼之外,還說明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這除了顯出上帝醫治的大能外,更是告訴他們:這瞎子的肉身眼睛固然要得醫治,而盲了心眼的世人更需要醫治。所以祂說:「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4, 5節)跟著祂就治好了那瞎子。無論我們肉眼看不見光,或心靈的眼看不見上帝的愛、看不見別人的需要,我們都要主耶穌的光照和醫治。其後,法利賽人因主耶穌在安息日治好那瞎子,竟稱祂為罪人(16節)﹐這正是瞎了心眼的表現,因為他們不願意認耶穌為基督(22節)。

真假瞎眼(二)(約翰竟福音第九章24至41節)

當法利賽人再一次叫那瞎眼復明的人來,對他說:「你該將榮耀歸給上帝。我們知道這人(指耶穌)是個罪人」(24節)的時候,他立即憑明亮的心眼(對主耶穌的認定)說:「我們知道上帝不聽罪人,惟有敬奉上帝﹐遵行祂的旨意的,上帝才聽他。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讓他不再瞎眼)。這人若不是從上帝來的,甚麼也不能作。」(31-33節)最後,主耶穌給真假瞎眼下了定論:「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41節)祂指的瞎眼,包括「看不見」和「故意不看」兩種情況﹔我們對罪惡真的不認識,就算無罪﹔但認識罪惡卻故意不把罪惡看為罪惡,就是真正犯罪了。

牧人與羊(一)(約翰福音第十章1至21節)

牧人與羊的關係,是主耶穌用以表達祂和願意跟從祂的人密切關係之一。其中的條件甚為嚴格:(一) 「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2節)﹐「看門的就給他開門」(3節上),這牧人是光明正大的走入羊群中牧養的。(二) 「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3節下),牧人對自己的羊的情況瞭如指掌。(三) 「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4節),牧人要帶領著羊,羊也要跟從牧人。(四) 「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9節),牧人要餵養羊。(五) 「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10節),牧人要求羊的生命不斷長進。

牧人與羊(二)(約翰福音第十章22至42節)

(六)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11節),好牧人甚至為羊捨命,主耶穌完成了捨命的救贖。(七) 「牧人」不是「雇工」(12, 13節),若有羊將牧人看作雇工,或牧人以自己為雇工,就失了牧人與羊的密切關係。(八)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14, 15節),牧人要將羊帶到與父密切的關係中。(九)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指那些未信者),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16節),牧人仍要關顧那些未有牧人的羊群,所有羊都要合而為一,主的羊必得著永生,永不滅亡(28節)。

復活在主(一)(約翰福音第十一章1至32節)

主耶穌在祂的事工中,也常關顧到家庭,馬大、馬利亞、拉撒路這個三口之家是其中一例(11節),拉撒路病了,兩個姐姐立即打發人去告訴耶穌(3, 5節)。祂知道拉撒路病的結果(4節),所以並不忙於趕到他們家中(6節)。然後祂又與門徒談論到「看見這世上的光(指主耶穌自己)的人,死了就只是睡了」這個人生問題(9-16節)。當「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裡已經四個天了」(17節),在人方面,只能做安慰的工作(19節)﹔而馬大、馬利亞也只能表示主耶穌來遲了(21, 32節),因為拉撒路復活是主再來的事(27節)。在主耶穌方面,卻是胸有成竹,其後証明了叫拉撒路復活是「叫上帝的兒子因此得榮耀」(4節)的事實。

復活在主(二)(約翰福音第十一章33至57節)

「耶穌對馬大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25節),但是當馬大領主耶穌到「那死人」(39節)的墳墓前之時,她卻提醒祂:「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39節)主耶穌立即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上帝的榮耀麼?」主指的是:那死人得回生命,正是上帝榮耀的彰顯﹔上帝的大能,也是隨時可見的事實。同時,「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26節),則指在生前信主的人,必得永生。在這叫拉撒路復活的事上,有一節全本《新約聖經》最短的經文,就是「耶穌哭了。」(35節)主愛我們是何等殷切,祂為「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12:15)作了好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