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社會不但重富,同時也重學位、地位、甚至人際關係,儘管有識之士一再呼籲:"不要以貌取人,欺貧愛富",現實上重富欺貧現象卻比比皆是。甚至在某些教會裡也有這種現象,例如,有錢人如果對某個事奉崗位感興趣,牧師會請原先負責的人轉到另一個崗位﹐讓把這位子讓出來。
聖經中說:"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臟衣服也進去﹐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裡﹐或坐在我腳凳下邊。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麼?"(雅各書2:1-4)
神是不偏待人的,祂教誨我們不可按貧富來看人,不可偏待人,對待人根本不應該有種族、膚色、階級、貧富的差別。而在以上的經文裡卻卻描寫見富者衣履華美,便讓坐上好位,而對窮人衣衫襤褸﹐則讓他坐在腳凳下邊的現象。聖經雅各書寫於二千年前左右(主後 45 年左右),某些教會裡重富欺貧的現象卻至今都沒有消失。
雅各提醒我們,我們蒙召是要服侍人。衡量我們委身的程度,不是數算我們說了多少好聽的話,而是看我們的生命﹐看我們的行為。不要重富欺貧,因為這是一種自私、不討神喜悅的行為,對教會傳揚福音的事工大有阻礙。"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奸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奸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各書2:9-11)
不重富欺貧,要信心與行為相符,"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2:14-17)同樣的道理,我們口口聲聲說教會是充滿神大愛的大家庭,而實際對待人卻區分富人和窮人,重富欺貧,也沒有去幫助貧窮者,這對我們的信仰是一個極大的諷刺。
神說:"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雅各書2:18)如果我們的行為是重富欺貧的話,我們所展示的信心是什麼呢?我們的信心是虛偽而不可信的!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各書2:26)不要重富欺貧,無論是信徒之間,信徒與慕道友之間,我們都是平等的,我們要反對世俗的偏見,要遠離金錢、名譽、地位和權力的誘惑。重富欺貧的行為,就是一種罪惡的表現形式,信徒真正的虔誠就是:"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各書1:27)重富欺貧就是沾染世俗。
(於澳洲阿德萊德, Adela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