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樓價持續高企,許多人對於置業仍然趨之若鶩,甚至願意傾盡畢生積蓄,只求覓得一個安居之所。人心嚮往一片屬於自己的家園,是天賦的情懷。沒有一個牢靠的居所,難免感到不安定,瀰漫著失落、失根的氣氛。
人無法離開土地而生活,這正是上帝創造大地,並將土地賜與人類的心意。人類的歷史就是在這塊土地上開始的,聖經同時也記載了人與土地的故事。因此,舊約泰斗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在他所寫的《土地神學》(The Land: Place as Gift, Promise and Challenge in Biblical Faith)裡,嘗試引導讀者,從土地的角度去理解整本聖經的脈絡。
在作者深厚神學素養的認知下,他深信基督教的信仰是根植於上帝所賜的大地。祂將亞當、夏娃安置於伊甸園,讓他們治理這地;可是由於他們的不順從,以致被逐出土地之外而生活。過了許多代之後,上帝又揀選了亞伯拉罕,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永遠為業。聖經以很長的篇幅,敘述亞伯拉罕滿懷盼望,邁向土地的漫長旅程。他對上帝的應許也曾有所猶疑,他還沒有兒子,如何能繼承土地?所以他要求憑據。弔詭的是,亞伯拉罕去世前,得地的應許尚未實現,他所擁有的無非就是足夠安葬自己的一塊地,然而他卻有一位後裔。
上帝多次向亞伯拉罕的後裔重申,賜給他們土地,然而一場饑荒,又將他們遷移到埃及,一個不屬自己的地方,在那裡被奴役四百年之久。在一片哀聲之中,上帝的應許依然奏效,親自用神蹟奇事,把他們拯救出來,可是出乎意料之外,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後,並非立刻進入應許之地,竟然在曠野過了四十年漂流的日子,沒有土地,流離失所。
直至一代過去,全新的一代起來,上帝才真正落實賜地的應許。在即將進入迦南地之前,站立在約旦河邊,處於沒有土地和安居土地的分界點,以色列人在領袖摩西的帥領之下,作了頗長而深刻的反思。面對著一片充滿疑難而又承載著應許的土地,上帝要他們清楚明白:土地是上帝賜給以色列人的禮物,不是靠能力和謀略得到的。這是上帝與人立約的明證,在這塊富饒的土壤上,可以自由享用地裡的出產和資源,經歷個人的安舒和群體的和諧。然而安居樂業的先決條件,就是要在這地上遵行上帝的吩咐和誡命。
這是上帝白白賜予的土地,當然也有著明確的使命。土地的擁有者是要承擔起照料土地的責任,妥善管理、利用得當,才能達到保護領土的主要目的。可是,以色列人卻目中無神,違反立約精神,有權位的人在自己的國土上為求鞏固自己的勢力,不惜進行掠奪和破壞,壓迫剝削弱小和貧窮,正好是今日地產霸權的寫照。這種行為觸動上帝的怒氣,於是他們再度失去土地,過著流放在外的亡國被擄生涯。
在今日資本主義的世界中,土地往往被看作是可供買賣的商品,可以任意取用或棄置,遭受不適當的濫用與破壞,製造出無數「失根」與「無家可歸」的漂泊心靈。人與土地之間的破裂關係是由於我們遠遠離開上帝的法則,為求滿足私慾,以貪婪之心強搶攫取,不懂尊重、憐憫與分享的美德。
重新找回土地的故事,將會更新我們的目光,以上帝的角度來認識這片生於斯、長於斯的地方,與上帝一同看顧與照管大地,活出與土地連結的信仰。在安居的土地上,尊崇上帝,謹守遵行祂的誡命,有上帝的同在,成為人人嚮往的樂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