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裔傳統文化強調男尊女卑,男性在家是一家之主。社會上的重要領導地位,也主要以男性居之。雖然時代不斷改變,但壓根兒重男輕女的觀念依舊存在於不少傳統家庭中,令不少人對男女性角色仍然迷失和誤解。與此同時,隨著女性教育水平和經濟能力的提升,女性在社會和家庭上的角色產生了不少變化。這些變化往往構成女性、甚至她們身邊的男性在身份和角色上的沖激。鮑維均博士是華人圈子裡著名的聖經學者,近日更發表過關於男女角色和婦女事奉的文章。我們很榮幸邀請到鮑博士與我們進行了一個影像面談,分享了不少他從聖經看女性角色的見解,也點出了很多問題的精髓。
鮑博士首先提出要處理目前的女性議題,必須從了解女權運動的背景開始。女權運動主要分為兩方面:(一)第一代的女權運動始於超過一百年前,主要為爭取和保護女性應有的權益,不因女性的身份和特質(如分娩、育兒等)而受到歧視和虐待。雖然社會上已有許多保障婦女的聲音,可惜視乎地域和個別環境,女性權益仍存在被剝削的情況,這是值得我們注意和繼續努力的地方;(二)近代的女權運動焦點則置在男女平等之上:平等的機會、平等的代遇、平等的地位等。這一代男女性在能力上、教育上差異不大,本來平等機會和代遇該是合理的要求,而聖經的教導也指向男女性地位本無高低之分。可惜近代的女權運動傾向與個人主義掛鉤,容易走向極端、產生兩性對立,造成關係甚至社會的矛盾和撕裂。其實在不少亞洲國家和地區如泰國、南韓和台灣,已有女性充當國家和政治領袖,其中部分原因離不開人際脈絡,這反而造就了女性居領袖位置的機會。相反,高舉個人主義的北美,由女性出任國家元首,仍有不少阻力。我們需要重新反思,免得以爭取女性權利為名,實質變成了鼓吹個人主義。
回到聖經的基本,從創世記中清楚指出神造男造女的目的和心意,當中並不存在地位的高低。創1:27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衪的形像造男造女。" 上帝造人的計劃裡是包括男和女的,而男女同時的出現、彼此和諧共處的關係、互相的配搭,正好反映了神的形像,也顕出了神造出兩性的心意。一直以來,許多人的誤解主要來自創2:18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幇助他",因此認為:創造中該以男性為首,女性被造的角色只屬輔助和次要,地位不及男性。其實該處經文所用 "幫助" 一詞,在舊約中曾出現多次,每次的用法均為強者幫助弱者,其中也包涵上帝幫助人,本質上完全沒有地位卑微的去服侍主人或強者的含意。所以這裡上帝為男人造一個配偶,並非替男人找個讓他任用、配合他的助手或婢女,而是賜他一個相配、與他地位相同,能和他共肩作戰、互相幫助、共同努力的生命夥伴。因此就夫婦關係而言,男的不是要找個迎合自己口味的附屬品為妻子;而女的也絕非定要找個超越自己,凡事要領導、作主的男人為丈夫。有些人亦會以上帝先造男人來支持男尊女卑的說法,其實被造的次序也不構成重要性,雖然上帝先造男人,才造女人,但動物比男人更早被造,卻不因此而地位超越男人。
簡單來說,應用在生活中,男女性在地位上是無分高低的,在配搭上應各展所長,好好運用自己的恩賜,兩性互補不足、彼此配合、彼此順服,而不一定把自己局限在傳統的框架內。落實到家庭的角色和責任,在現代的家庭生活裡,不少人已逐漸打破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鮑博士指出就以他任教的神學院而言,過去多是丈夫入讀、預備將來事業,而妻子照顧家庭和小孩的例子居多;現在有不少情況是妻子讀神學,丈夫照顧家庭和孩子來支持的。可惜的是,社區甚至教會對男性選擇照顧家庭的支援和配套都十分欠缺,使這個族群的需要常被忽視,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現象。
蒙活現機構允許,轉載自 2016 年 9 月出版 "活現家庭雜誌" 第 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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