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喪父,母親為了逃避父母強逼她再婚,就把六個孩子分別寄養親戚及衛理福兒院(衛理公會辦的孤兒院),之後即遠赴他鄉工作。起初我被寄養在一個親戚家中,後來也轉入衛理福兒院,在那裡度過 10 年的時光。16 歲那年,才回到母親身邊,與家人團聚。但是,一家7口至今都不曾在同一個屋簷底下同住過(當時一歲的小妹也因無處可托之下送給劉家作女兒)。
在如此破碎的家庭背景下,造成我從小就很獨立;雖然本性屬膽小和內向,但卻被逼要勇敢和外向,還加上了自卑。故此,從小到大,個性越來越像男生;從穿著打扮到交朋友,都是以男性為主,且跟男生稱兄道弟,時常一起打籃球。又因為自卑導致朋友不多,比較習慣跟男性交朋友。跟男性朋友相處比跟女性朋友相處更自在,至今依然如此。
可是,今天的我不但已為人妻,也成了一位女牧師。生命的翻轉,在於兩個在我生命中出現的男人,他們是誰呢?
第一個就是我的丈夫—劉邦耀。我在青年團契裡認識邦耀。由於他才華出眾又英俊瀟灑,是很多女團友心儀的對象。故此,當他向我表達好感的時候,不知不覺的就對他產生情愫,而且也自然而然的開始變得溫柔起來。記得,戀愛期間,我平生第一次留了一頭的長髮,而且也開始常穿裙子了。我認為是邦耀的愛喚醒了我身內女性的基因,難怪聖經說,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愛情比酒更美,像死亡一般堅強。這讓我想到聖經一而再,再而三的吩咐丈夫要愛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一樣;要愛妻子像愛自己一樣,因為妻子越感到被丈夫所愛,其女人的天性就被觸動,按神所造的樣式活躍起來。
當我們進入婚姻生活之後,婚姻並沒有我想像的那般美好,我只記得在婚姻中不斷的掙扎,那些年真的是倆人的心越離越遠,愛情越來越淡。這個時候,我該說說我生命中第二個影響我至深的重要的人物,祂就是主耶穌。
我是在衛理福兒院的時候認識主耶穌,但是并沒有接受主的救恩。雖然在15歲那年,我在唐崇榮牧師的培靈會中,跟隨朋友上臺獻身立志全職服事,但我卻到17歲的時候,才接受祂為救主和生命的主。雖然如此,我的靈命成長是緩慢的,因我並沒有過靈修禱告的生活。
當我與丈夫還在婚姻中浮浮沉沉的同時,我們都在教會裡面服事。隨著年歲的增長,在聖靈的引導下,我開始過靈修禱告的生活,當我比以前更親近主耶穌的時候,我開始體會天父上帝對我的愛。由於從小缺乏父愛,又在婚姻裡面得不到丈夫滿足的愛,促使我完全轉向天父的愛,為我後來獻身作傳道人留下了伏筆。
能成為全職傳道人是一個極大的恩典,要不是聖靈的工作,丈夫那一關是通不過的。即便如此,我跟丈夫的關係不見得更佳,因為丈夫成了師丈之後,由於身份轉換,沒有經驗,無所適從;同時,我成為教會的牧者,繁忙的服事,也深深影響家庭生活。
但感謝神,透過 MER(恩愛夫婦營),救回、重塑了我倆的婚姻;我們開始重建婚姻家庭,彼此關係不但更新了,而且也常常為我們的婚姻,同心爬上天梯尋求天父的幫助。在10年前我治療癌症的日子,我們更是同心攜手共度過那一段磨難的日子。此外,由於我是教會主理牧師,故此,丈夫的「低頭順心」,我的「以心尊頭」,成為特別有挑戰性的功課。但感謝神,經過這麼多年的掙扎與磨合,終於有了少許的心得,藉此分享一二。
作為妻子的我,不管我的職業是什麼,丈夫都是我的頭。換句話說,以心尊頭是生命的流露,不分在什麼場所。就比如說,教會有人要邀請我(牧師)吃飯,順便也邀請丈夫(師丈)去,我總會對邀請我的人說,我無法代你邀請他,你應當自己去邀請他。如果我是男牧師,我決定師母去否就可以了。但我是女牧師,我必須尊重丈夫是頭,我不能替他決定去還是不去,所以吩咐邀請的人親自去問他。這只是其中一個例子,其他如開會、參與事工亦然。
由於我被派主理教會,這是我的職責,故此,我無法就教會的事情聽從丈夫的指導,因為在上有教區長及會長,在下也需要通過執事會來推動事工,而且配偶對整個教會的牧養不儘然熟悉,所作的建議不一定會適合。故此,丈夫必須清楚這個界限,因為當他太頻繁給予建議的時候,會使我感到左右為難和煩躁。所以,丈夫就把專注點放在關心我的健康和感受上,他時常鼓勵我面對衝擊時要講出來,不要放在心上以免傷身,也時常借我耳朵,聽我傾訴等等;只有當我諮詢他的意見時,他才為我分析及建議,使我感到「有他真好」!
雖然我不是一個完美的妻子,但是感謝神,有主耶穌的慈愛相隨和丈夫愛的陪伴,我的生命必定會越豐富!願一切頌讚、榮耀都歸給在天上的父。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