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心】全家歸主數算主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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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我們搬到香港,當時兩個女兒兩歲和半歲。我的太太不曉得為什麼開始和我作對,我當時覺得家裡什麼都不缺,她瞎折騰真是不可理喻。我們吵架次數越來越頻繁,經常徹夜不眠。

2008 年金融危機,工作不順利,婚姻也進入倒計時。

2009 年我太太被診斷出是神經衰弱加憂鬱症,於是我就讓她去教會聽道和交些朋友,也能讓我安靜享受生活。週日上午是我最自由的時間,一個人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2010 年沒想到她真的信了耶稣。我心裡想她果然有問題,需要精神上的鴉片。後來好像家裡吵架的次數少了,甚至有一次她居然破天荒吵架後主動向我道歉,我才意識到,我太太的病在我的幫助下痊癒了。「少煩我」(Leave me alone)─當時我婚姻生活中最高理想終於實現了。

2012 年,隨著心態逐漸的開放,我也可以接受「慕道友」之名,偶爾去聽教會的福音講座;後來也參加了一個家庭聚會,其中基督徒居多,明眼人一看就知是一群想讓先生信主的太太攢的局,不查經但題目都是家庭生活、生命的分享。鑒於太太尊重我意見的前提,原則上只要和我週末打牌没有衝突,我會考慮去。每次去總有收穫,但我認為只是百花齊放,百家爭鳴而已。

2013 年,我們參加了「恩愛夫婦營」。營會後經過半年聽道讀經、參加弟兄團契,在傳導人和長老幫助下決志信主。

2014 年再次參加婚姻營,才感到神與我們夫妻三角關係的重要性。先前覺得家裡什麼都不缺,不明白為何在外面貌合神離的我們在家裡天天互相作對﹐現在懂得家中沒有神就一無所有,只有神在我們中間,我們共同向神認罪靠近神,我們才可以真正彼此饒恕和親近對方。不久之後我受洗了,我兩個 10 歲和 8 歲的女兒表示,神終於垂聽了她們多年為爸爸信主的禱告,她們夢想成真了。

通過讀經,我才開始領會福音的大能和反思自己的罪。哥林多前書 11章3節說:「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我是徒有「頭」之名,不具「頭」之實,特別是屬靈上,在家裡我連尾巴也算不上。我想從此我必須跟緊我的「頭」基督耶穌,作僕人似的領導。聖經中多次提到「愛人如己」,「鄰舍」就是「附近的人」,可我是怎麼對待我的「骨中骨,肉中肉」? 我為什麼要拒絕給太太「洗腳」?或以太太先給我「洗腳」為條件,才為她「洗腳」?或給太太「洗腳」帶著態度情緒?或「洗腳」後期望她回報呢?如果對我最親近的「鄰舍」都不能心甘情願地洗腳,那我對其他鄰舍能有怎樣的祝福呢?

馬太福音25章43-45節說:「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當我太太軟弱的時候,我不是時常對她的需求視而不見嗎?她需要關心的時候,我在加班;她需要幫助的時候,我在娛樂;她在「監裡」憂慮痛苦時,我在逃避。我既仿效耶穌,為何要推開面前的苦杯?難道耶穌不是在我們還在作我們不曉得的事情時,被我們釘上十字架嗎?到底是要成就我的意思,還是成就神的意思?

神的道路和意念高於我們的道路和意念。當我逐漸明白愛和服事主就是從對身邊的人恆久忍耐、恩慈服事做起時,我才感受到自己在耶穌裡重生和合一,家庭是神奇妙的恩典。現在有時女兒們早上上學磨磨蹭蹭,太太急躁時,我會先擁抱一下太太,再主動接手送小孩上學,讓太太小孩都又驚又喜。我知道這根本不是我本人,乃是聖靈的工作。現在我們全家互相服事,一起禱告和參加主日崇拜,一同感恩,一同懺悔,一同祈求神的祝福,爭取以後全家一同服事。我覺得全家同心合一就是齊家。兩個女兒都寫下我信主前後她們的感受,她們覺得之前因為我較少時間陪伴、缺乏耐心和沒有時間禱告,她們的感受是哀傷、孤單、尷尬、厭倦、沒支持、不被尊重和不穩定。現在她們的感受是溫暖、快樂、自豪、支持、受尊重、穩定和被愛。

感謝神的恩典,和祂在我們家奇妙的帶領,讓我們一步步從一個瀕臨破碎的家,到重回通往神的樂園路上。也感謝神保守我父母和我弟妹全家,在過去兩年全部受洗歸主,特別是我父親,他受洗時剛好八十歲。

雖然今後我們家一定還會有很多掙扎、軟弱和跌倒,但與神同行,更多的是平安、喜樂和盼望。我太太常會說我不是聖徒,我想神設計我的婚姻就是讓我太太天天提醒我前面的路長門窄,只有在十字架上不斷破碎自己才可以復活成為新造的人,更像我們的主耶穌。神救贖了我們一家,「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侍奉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