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主題就是一個字 "愛"。神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主耶穌告訴我們:"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7-39)我們看到了耶穌降生、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三日後復活,就是為了拯救我們罪人,祂的愛為我們世人作出了榜樣:是神先愛我們的。
主耶穌這兩句話來自舊約申命記:"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6:5)以及利未記:"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19:18)耶穌教導我們﹐愛必須做到:
1,將自己的生命交給 神,要盡心、盡性、盡力愛祂;
2,愛神需要有生命的表現,這就是愛人如己。我們做到了這二條,愛也就完全了。"愛 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 神所受的命令。"(約壹4﹔21)。
一,如果我們沒有愛,就是虧欠了神,也虧欠了人。神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13:1)無論用怎樣的方式去愛人,都要不斷地持續愛下去,這就是 "要常以為虧欠" 的道理。所以,為了達到不虧欠的目的,我們要把 神無私的愛發揚光大。"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5:43-44)我們不但愛善人,也要愛敵人,做到這樣的愛的境界,才真正達到耶穌基督的要求。
二,不可憑恃自己的金錢財產、勢力地位,欺壓苦待侮辱叱喝那些比你軟弱貧賤的人,這不但是虧欠人,而且是虧欠神。所以,不可輕易向人發怒,尤其是對比你地位低的人,就如你的晚輩、你的屬員、你的仆人等等。他們因為怕你的緣故不敢同你對抗,不敢向你辯白,只有忍氣吞聲,逆來順受,但是他們心中不免受到多少痛苦委屈。這也是一件極虧欠人的事。
不可信囗論斷別人的不好。也許是一個人的仇敵因為要敗壞他的名譽所說的謗語,你所看見的也許是你自己不正確的觀察和錯誤的判斷。就這樣隨便信囗開河地去傳說,以致使別人的名譽事業幸福前途受了巨大的虧損,這種害處常是遠超過在財物上虧欠人。當我們有了 神,有了愛,你一生便無比幸福。
三,愛是不能僅僅掛在口頭上。"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1:5)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夸、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13:4-6)真理是什麼?真理就是不做不義的事,以神的愛為一切的出發點,把基督耶穌的真善美活出來。
讓我們銘記主耶穌的教誨﹐永遠牢記祂的命令:"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