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彼得前書2:19)
A 小姐不是個好相處的人﹐她自私、壞脾氣、說話尖刻,因此身邊沒有什麼朋友。她自己的生活也是一團糟,中學畢業就與父母鬧翻了,離家出走,再也沒有回家過。
但是 A 小姐有個遠房親戚 C 姑娘,兩人相處不錯。C 姑娘從不介意 A 小姐的壞毛病,總是關心照顧她,有需要的時候幫助她。
有一次﹐A 小姐生病很厲害,C 姑娘專門請假陪伴她,還為她熬湯煮飯。A 小姐忽然疑心起來,質問 C 姑娘:"你為什麼對我這麼好?有什麼企圖?"
C 姑娘回答說:"你早應該問這個問題了。不是我對你好,是你的父母托我照顧你,我在你這裡所有的付出,都在你父母那裡得了報償。你的父母天天在等你回家。"
親愛的弟兄姐妹,天上的父親也將祂失喪的兒女託付給我們了。我們還未付出,天父就早已報答我們。我們若為福音的緣故行善忍耐,天父是何等喜悅啊!因為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