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亞時代的洪水與我們有什麼關係?當然,第一個關係是叫我們知道上帝的聖潔與公義,祂審判罪惡,挪亞的時代是個罪惡的時代「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世記六章5節)聖潔公義的上帝不能以有罪的為無罪,所以祂以洪水審判當時的世界。我們今天的社會又是如何呢?單看上帝給世人的十誡,我們單看祂給我們的「人際關係」方面,有什麼不好?為什麼我們的社會敵對,不願看到在學校和公共地方有這些提醒呢?
當孝敬父母;
不可殺人;
不可偷盜;
不可姦淫;
不可做假見證害人;
不可貪心。
我們的學校,我們的社會,如果實行這幾樣,有什麼不好呢?反之,不實行這幾樣,那會是怎麼樣的學校,怎麼樣的社會呢?
化石的形成,不可能是慢慢地埋,因為那樣是不可能保留生物的完整形狀以至到今日我們看見魚的化石,就認得出那是魚,看見蝦的化石,就認得那是蝦。化石的形成,必需是快快地埋,很多泥沙,很快就把生物埋了。因為壓力大,也把導至生物腐化的氧氣壓出來,因此,保留生物的形狀,讓泥土裏的礦物質有時間取代生物的有機體,成為化石。聖經描述的大洪水最可能產生這情況。發生於四千多年前的挪亞時代的大洪水,照聖經的記載,化石及有可能(起碼決大多數化石)是幾千年前被洪水時的泥沙所埋而成的。
如果我們容許這個可能性,我們的頭腦就有自由思考的空間了。如果化石是洪水的產品,而洪水只是四千多年前的事情,那麼可不可能化石不是千萬年前留下來的呢?
我們就會問,那麼為什麼我們總以為化石是千萬年的東西呢?我們就會問,誰告訴我們「千萬年」呢?他們怎麼算年齡?時間怎麼算?跟著我們就會發現,算時間只有一個方法,那就是有人在那裏算時間!比如說,我去年十二月底在卑詩省的素里,你怎麼知道我不是亂講的呢?因為有不少目擊者可以告訴你,他們見到我去年十二月底在素里的 Sheraton Guilford 旅館參加「加西第 54 屆」的冬令會。至於某些科學家告訴我們,恐龍化石起碼是六千五百萬年,根據他們自己的學說,恐龍時代還沒有人。你會不會問,如果當時沒有人,誰在計算時間呢?所以,所謂六千五百萬年,一定不是有人算時間算出來的。那麼,怎樣算的呢?他們說用放射性元素算的,那是算元素有多少,不是算時間,元素的多少不等於時間。因為那算法有些假設,是不能肯定的。
我們說大洪水是四千多年前發生的,又是根據什麼呢?這是根據目擊者的記載,比如,我們說辛亥革命發生於 1911 年,根據什麼呢?根據目擊者的記載,這叫歷史,歷史的可靠性是根據目擊者的可靠性。所以聖經說做見證告某人要有兩三個見證人,才可以審核他們是否說真話。洪水不但有證人,也有物證,全球到處都有或厚或薄的水成岩和其中的化石。當我們要研究地球的歷史時,就不能忽略挪亞時代洪水的記載。
那麼聖經給我們的歷史又是如何呢?請看創世記第五章2-32節,這裏給我們30+105+90+70+65+162......+500=1556年。到挪亞 600 歲時=1656 年,就是從亞當被造之後,到洪水,共有 1656。
創世記十一章10-26節,又給我們 372 年,就到亞伯拉罕的時代。所以,從創世至亞伯拉罕約是 1656+372=2028,可以說約是二千年。我們都知道亞伯拉罕之後就有歷史記載,亞伯拉罕至耶穌時又約是二千年,耶穌至今約又是二千年。所以,根據聖經,創造至今約是六千年,可信嗎?我們中華民族的歷史,真實的記載約是 3700-3800 年,加上幾百年口傳史,約是四千多年。
今天,學校裏教孩子們,中華民族的歷史是五千年,其實只是整數。我讀小學時,書本是說四千五百年(其實那也是整數)。那麼,我讀小學至今是否已經過了五百年?當然不是,我讀小學時把四千多年,叫作四千五百年。現在進ㄧ步,把四千五百年當作整數五千年。
我們中華民族的歷史約是四千多年,那麼,其他民族呢?都是千年,沒有百萬年的,連萬年也沒有。
人類歷史只有幾千年!好像不可信,但是,其實是因為現代文化把我們洗腦了!那麼世界地球的歷史又有多久呢?
有人問,起初上帝創造天地,並沒有造太陽月亮,那是第四「日」才造的,那麼前三天沒有太陽,一天多長呢?請看聖經的定義:「上帝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創世記一章5節) 這裏「一日」不是「第一日」,因為希伯來文「一」和「第一」是不同字:echad和rishon,上帝給我們一日的定義,晚上(單數,一個),白晝(單數,一個),叫echad一日。有晚上有早晨,是因為地球自轉。太陽月亮,叫作光體,就是裝光的器皿﹐把已造的光裝在器皿裡。
黑夜白晝的長短又不是可以隨便的,我們都知道,地球自轉,帶來黑夜白晝。地球自轉的速度很重要,太快也不行,太慢也不行,要不然我們都不能活,而且上帝也告訴我們,「按時輪轉」。「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就能廢棄我與我僕人大衛所立的約,......」(耶利米書卅三章20-21節)。
因此,創世記第一章的一日,是和我們現在的一日一樣。不可能是「一日如千年」或一日等於億萬年。不但如此,上帝用自己的指頭寫在石版上交給摩西的十誡,第四誡這麼寫:「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為什麼?「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給這安息日,定為聖日」(出埃及記廿章11節)。
我是誰,我那有膽量說上帝寫錯?上帝說有就有,命立就立。「上帝說:......事就這樣成了」(創世記一章9,11,14,15,20,24,26,30節)。今天,上帝的話仍然大有能力,「......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希伯來書一章3節)。
洪水是上帝的審判,化石是審判的實據。當我們看到化石時,它們提醒我們,上帝是聖潔的,是公義的,祂必要審判這世界。今天的社會,隨著人所喜愛的去行,沒有遵從上帝的話。有一天,上帝的審判會臨到,你是否選擇順從上帝愛的法度?四千多年前,上帝以洪水審判世界,將來,上帝要用火審判。我們是否隨時預備好,迎見造我們的主?
祂因愛我們,賜下祂獨生愛子,為我們的罪而死(罪就是不理想之意)﹐ (罪的工價乃是死)。但生命之主為我們死了,埋葬了第三天勝過死亡復活了!叫我們信順祂的人,也可以因罪得赦免而勝過死亡,有復活的生命。耶穌死了第三天復活,不是三千年,從死裏復活了!有很多人見證此事。
罪,就是不理想,當人的生命不理想時,就會帶來死亡,上帝造人,給我們理想的標準,人不順從,因此不理想,因此帶來死亡。你的汽車,車廠說要用汽油,你用了汽水,當然不理想,當然壞掉!人廠(造物主) 要人類「不可姦淫」,人類不順從,當然不理想,當然死亡。上帝的誡命是為了保護我們,叫我們的社會平安喜樂,我們不順從,還以為上帝要管束我們,叫我們不自由!
雖然如此,上帝是滿有憐憫的,洪水之後,上帝立了彩虹之約,不再以洪水毀滅全地。感謝天父,您這麼愛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