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兒子出生,可以說是我們沒有意料的:那個時候,我們三個大的都已經在學校,我的妻子從我們的大兒子生下來,就決定要暫時放下她的事業,專心照顧這小孩,誰知接著又生了兩個女兒,所以她當了幾年的全時間母親。那時候,她正在思考應當回去做科研,還是回課堂進修一下。誰知當她個人靈修的時候,神竟然指示她,她將要再度懷孕。允聖生下來的時候,哥哥正十歲,小姊姊都有六歲了,他們三兄妹都十分興奮而高興,我們還有他們在醫院和弟弟的合照。弟弟在成長的時候,他們更是很落力地各人教弟弟他們的專長。弟弟就像一隻可愛的小狗,跟著他們跑。
有一次,他們四個人在樓下玩,弟弟忽然哭起來了。我下樓一見到小兒子在哭,不由自已地安慰他。哥哥姊姊們立刻抗議說:我們好好地在玩一樣東西,弟弟跑過來搶,我們不給他,他就哭了。爸爸你不可以寵他。不少父母親在這種情形之下,會命令哥哥姊姊們讓給弟弟。原因自然是:弟弟小嘛!手足之間的矛盾,從此就開始了。我們的反應卻是:第一,肯定大家是愛弟弟的。但是第二,也要告訴弟弟需要學習跟人家相處。
父母偏愛
父母偏愛小的是人之常情,但身為父母的人,卻要盡力地避免偏心。這個錯誤,不但引起手足之間的感情有障礙,從此哥哥姊姊們可能對弟弟有敵對的態度。弟弟也可能持著父母親對他的偏愛,欺負哥哥姊姊們。雅各的家就是有這個問題:
「雅各住在迦南地,就是他父親寄居的地。雅各的記略如下:約瑟十七歲與他哥哥們一同牧羊,他是個童子,與他父親的妾,辟拉、悉帕的兒子們常在一處。約瑟將他哥哥們的惡行報給他們的父親。以色列原來愛約瑟過於愛他的眾子,因為約瑟是他年老生的,他給約瑟作了一件彩衣。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愛約瑟過於愛他們,就恨約瑟,不與他說和睦的話。」(創世記37:1-4)
這是一個新時代的開始,我們從聖經的記載,可以知道從這裡開始,這個祝福的主要承繼人是約瑟。但是就如他的爸爸,約瑟也需要自己學習倚靠神,在靈性裡面成熟起來。可惜雅各正是犯了他自己的媽媽之錯誤,正如利伯加偏愛雅各,雅各也偏愛約瑟。利伯加有神的預言,但是神對約瑟的啟示,卻是直接透過約瑟的夢。利伯加要幫助她的兒子,結果卻害了他,兩母子不得再相見,結果雅各需要學習一個相當辛苦的功課。
雅各自己對他的兒子約瑟,不知不覺地也是如此。今天多少父母親也是想要幫助心愛的孩子,但是沒有按著神的原則,結果反而害了孩子。約瑟本來就是長得帥,又聰明伶俐,再加上雅各的偏愛,約瑟也學會了向父親打小報告、說閒話,自然是加強哥哥們對他的嫉妒啦。雅各為約瑟預備的漂亮的彩衣,變成哥哥們的眼中釘,一見到就怒火中燒。問題是,雅各有沒有辦法整天看住約瑟?雅各了解哥哥們對約瑟的仇視嗎?聰明的哥哥們大概在爸爸的面前,都沒有甚麼表現。知道爸爸的心態,他們哪裡敢?起碼我們從聖經看不到這個表現,不然後來雅各怎麼會差約瑟一個人去曠野找哥哥們呢?
驕子夢話
被寵的孩子們,常常會不知天高地厚,整天發白日夢,想的東西都不實際。青少年是一個最常這樣的時候,如果沒有好好地啟發,不少這種人結果成了社會的寄生蟲,更是可憐的父母親之重擔。在現代,我們稱他們為「啃老族」,最近我見到不少這樣的個案,各種背景的人都有。這種的父母親,我只能夠說他們是自食其果。愛,不是放任,需要的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哥林多前書13:6)。沒有原則的愛,會害了孩子。
但是年輕人的夢想是否一定是妄想,這也不一定。如果這夢想不是用來自誇,也不是倚靠自己,更不是用來自私自利,乃是用來侍奉神,並且交託給神,神也必定會成全。我年輕的時候,也有四個夢想。一則因為生來有脊椎骨分裂症,又是長得瘦瘦的,兩歲還不能夠走路,17 歲才只有一百磅,所以我第一個夢想,就是想長一些肌肉。第二個夢想是希望可以唱歌,因為 15 歲的時候,在教會的詩班裡面,發現了自己的聲音。青少年的時候,爸爸病重,我又希望可以當醫生,這是第三個夢想。17歲的時候,在教會的夏令會裡面,神呼召我有一天要出來,到中國的農村傳揚福音,這是我第四個夢想。
結果我從 19 歲開始健身,如今 75 歲還是在健身,每天早上起來的運動是 150 下伏地挺身,1,200 下仰臥起坐,一邊做一邊禱告。操練身體,操練敬虔,一舉兩得。也是差不多 19 歲找到我的聲樂老師李英,學了義大利美聲唱法,知道自己是戲劇性的男高音,也在西雅圖歌劇院唱了幾年。幾乎六十年前,以一個沒有關係的大陸仔,竟然陰差陽錯地得到當年最多錢的獎學金,讀了香港大學的醫科。最後,當神的時間到的時候,五十一歲的時候放下診所,讀了聖經原文,牧養了四年的教會,終於走上了神起初要我走的路,在中國國內傳福音。
我的四個夢想都有用:有體力才能夠奔波,有聲音才能夠講那麼多,解釋病情的技巧成為解釋福音的技巧。所以,約瑟的夢想誠然是我的榜樣。
神的啟示
約瑟的夢想是從神來的,就算他講出來的時候,有一點驕態,但是到了時候,神還是會成全的。在這個背景裡面,神還是透過啟示有祂的揀選。
「約瑟作了一夢,告訴他哥哥們,他們就越發恨他。約瑟對他們說,請聽我所作的夢:我們在田裡捆禾稼,我的捆起來站著,你們的捆來圍著我的捆下拜。他的哥哥們回答說,難道你真要作我們的王麼?難道你真要管轄我們麼?他們就因為他的夢和他的話,越發恨他。後來他又作了一夢,也告訴他的哥哥們說,看哪,我又作了一夢,夢見太陽、月亮、與十一個星向我下拜。約瑟將這夢告訴他父親和他哥哥們,他父親就責備他說,你作的這是甚麼夢?難道我和你母親、你弟兄,果然要來俯伏在地,向你下拜麼?他哥哥們都嫉妒他,他父親卻把這話存在心裡。」(創世記37:5-11)
約瑟這兩個夢是神給他的啟示,不但在他的個人生命,將來他的兄弟們要來到他面前下拜,也遙指著以色列人全族的歷史。所以在啟示錄,他第二個夢的事物被引用了:
「天上現出大異象來,有一個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的冠冕。」(啟示錄12:1)這是以色列族的代表。但是約瑟的夢想當時候並不帶來哥哥們對他的欣賞,連愛他的爸爸都責備他,他還需要學習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