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拜與音樂】聖詩歌詞與神學

 

音樂是基督教教會十分重要的部分,而在不同的聚會,音樂也經常成為聚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基本上很少會看見一個沒有任何音樂元素的基督教聚會。

最常見基督教音樂的表達是聖詩,而且是會眾一起參加聯合頌唱的聖詩。聖詩是歌詞與音樂組合的藝術結晶品。個別地看,為了有機會去創作最好的聖詩,我們一定要選擇最好的歌詞與最好的音樂。

歌詞的文字與音樂的構成﹐是有客觀的標準來判斷什麼是好還是不好的。當然,也有主觀與藝術的標準去判斷。在判斷過程當中,客觀與主觀兩者都是必要的。為了有效地作出判斷,判斷者必需不停地學習和觀摩。否則,判斷者作出的判斷便不準確。

近期例子

在 2013 年美國長老會〈Presbyterian Church USA〉出版一個新的聖詩集,題名為《榮耀歸神》〈Glory to God〉。為了出版一個新的聖詩集,美國長老會匯集一群有代表性的學者和信徒﹐並成立了一個聖詩集的籌劃委員會。聖詩集的籌劃委員會為了聖詩集不同的詳情作出集體決定﹐在許多決定中,其中一個的決策引起了一些爭議和辯論。

這個爭議是有關刪除了一首流行的聖詩《唯在基督裡》〈In Christ Alone〉。《唯在基督裡》的歌詞由 Keith Getty 和 Stuart Townend 寫在 2001 年﹐這個爭議和辯論在於這首歌的第二段歌詞。這首歌目前版本的第二段歌詞如下:

In Christ alone, who took on flesh

Fullness of God in helpless babe

This gift of love and righteousness

Scorned by the ones He came to save

'Til on that cross as Jesus died

The wrath of God was satisfied

For every sin on Him was laid

Here in the death of Christ I live

在最後《唯在基督裡》這首詩歌並沒有包括在內,因為詩歌的作者拒絕更改一句歌詞 "The wrath of God was satisfied"(神的憤怒得到了滿足),聖詩集的籌劃委員會要求用歌詞的最初的版本,但遭到了 Getty 和 Townend 的拒絕。這歌詞的最初版本是 "the love of God was magnified" (神的慈愛發揚光大)。最後聖詩集的籌劃委員會以六比九不能通過包括這首詩歌的動議。另外有趣的是這個未經授權的版本,已經被列入浸信會的聖詩集 Celebrating Grace Hymnal〈Lifeway, 2010〉。


神學內容

批評人士說,建議的更改是引發了自由派希望把上帝的憤怒從聖詩集清除出了。但根據聖詩集的籌劃委員會主席 Mary Louise Bringle 不同意,她認為爭論的焦點是在單詞「滿足」。此一句是和救贖論與贖罪的神學〈atonement theology〉相關的,特別是代罰理論〈penal substitution theory〉和贖罪的滿足論〈satisfaction theory of atonement〉。我們當然明白基督釘十字架是因為祂愛我們,「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 」(加 2:20)不過,這兩個理論是試圖回答另一個問題:「為何耶穌基督的死是必須的? 」

中世紀的神學家安瑟倫〈Anselm〉的滿足論試圖解釋基督救贖工作如何使父神的榮耀得到滿足。後來在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家們將安瑟倫的滿足論加以擴展﹐然後成為代罰理論。代罰理論主要講法是人的罪總要有人被罰,並且付需要有人付上代價,因此基督代替罪人死在十字架上。

這兩種觀點都有一些比較複雜的細節,也許我們不能在這裡詳述它們。但是從這些不同的神學理論,我們可以延伸並且看到神的不同屬性的看法。所以,這是一個重要的討論,並擁有豐富的含義。

翻譯的困難

中國人不僅要應對聖詩歌詞與神學,另一個我們要處理的其他問題是原文翻譯的困難。在這裡,我們有這首詩歌的幾種常見的中文翻譯,我們不仿看看它們的不同:

原作歌名 "In Christ Alone",作詞 Getty/Townend

'Til on that cross as Jesus died

The wrath of God was satisfied

For every sin on Him was laid

Here in the death of Christ I live

粵語譯版1. "全在我主" 李新全

慈愛救主釘身寶架,
耶穌犧牲普世罪償
人類過錯全負主肩,
得享永活因主救我

粵語譯版2. "唯在主裡" Joseph Kam

嘗十架苦﹐主也甘心
神的憤怒﹐不再下臨
全罪重壓﹐神願背擔
因祂捨命﹐得生美盼

粵語譯版3. "惟在基督" 林國璋

十架掛身﹐基督犧牲,
神本震怒﹐終可消散。
罪惡重擔﹐基督背擔,
今我再活﹐因主犧牲。

粵語譯版4. "在基督裏" 何施樂

直至耶穌﹐釘死十架
神的震怒﹐因此冰釋
所有的罪﹐主都承擔
我活著因主替我死

 

歌詞來源: http://cantonhymn.wikispaces.com/In+Christ+Alone

當我們把原文和譯文各平排放在一起,我們就可以馬上看到不同翻譯的優點和不足。例如李新全的版本沒有翻譯「神的憤怒」 ,他只用「耶穌犧牲」可以看到意思是不一樣的。另外,何施樂用「因此冰釋」 ,「冰釋」 往往意味著成語「冰釋前嫌」﹐指出這件事就像冰溶化消失,這樣有關「滿足」的含義是看不到的。林國璋用「終可消散」 ,這一個意義層次也大大打了折扣。

另外,各位聰明的讀者,你覺得哪一個歌曲標題的翻譯似乎是最合適的?

結語

現代人常常掛在嘴邊的一句口頭禪︰「冇所謂」,或許這也是造成這個現今華人教會宗派之間的神學變得無獨特性與模糊的原因。究竟浸信會、宣道會、門諾弟兄會、聖公會、信義會、神召會、等等的神學,有甚麼不同呢?

究竟聖詩歌詞的神學重要嗎?在選擇合適聖詩的過程,各位讀者你們花上了多少時間和功夫呢?特別是在歌詞的選擇,你花多少時間在研究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