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早晨起床,先生對我說,台灣目前同性戀法已一讀通過了,我聽後第一個想法是「台灣要淪陷了」......,接下來心中一陣感嘆,聖經清楚明白地提到同性戀是罪,如果是不讀聖經的人,他們對同性戀的看法,都是隨著世界價值觀的改變而改變。以前的人很少聽到同性戀這幾個字,因為文化傳統告訴他們,同性的人結婚不倫不類。但曾幾何時,同性戀者開始操縱媒體,使得同性戀成為熱門話題,大家沉浸在同性戀議題的炒作裡,慢慢地,被洗腦成要尊重人權,要心胸寬大,接納與自己不同的人,要尊重他人的選擇,才會有祥和的世界......等等。這尊重的結果導致我們無力維持原來的文化傳統與道德價值。在這被炒作的洪流裡,無知的群眾如同在溫水中的青蛙,當外在的爐火持續加溫時,被溫暖舒適的水催眠著的青蛙,漸漸失去判斷的能力,無法意識到自己已身處險境,且因水的溫度上升緩慢,一時難以察覺,直至溫度超過生理極限,導致身體結構的被破壞,最後無力掙脫險境,一直到被煮熟,莫名其妙地死去為止。
我有一位新來的西人同事,她為人謙遜和睦,工作勤奮努力,我對她很有好感,我們很快就成為很要好的工作伙伴。有一天她跟我們透露她即將要結婚的喜訊,我實在替她開心,心中甚至盤算著不管再忙,都要抽空參加她的婚禮。這種歡愉感常蔓延在整個實驗室裡,直到有一天當我聽到她與其他人的對話,言談中她提到她的未婚夫時用「她」來稱呼,我一開始以為聽錯了,再繼續聽下去,她還是用「她」來稱呼即將與「她」成婚的「他」......,不死心的我轉個彎,問她未婚夫的近況,當她提到她未婚夫的名字時,居然是個女性的名字,我的心忽然涼了一半,震驚不已......,原來她是「女同志」。
以前覺得同性戀的人多是隱藏身分的,他們畢竟是少數,而且支持同性戀者也是少數,豈知,我們實驗室裡絕大部分的人都接受同性婚姻,也早就知道並且支持她「女同志」的身份,每天上班時坐在她對面的我,和她相處數月,居然不知道這件事,而且我似乎是唯一一個持反對看法的人。我的同事實在是一位人見人愛的好人,和印象中搞同性戀的人不同,有幾天的時間我反覆思想「同性戀」這件事,我仔細分析自己的態度,驚覺自己心中居然對同性戀者產生一點點的同情,甚至是寬容,有那麼短短的幾刻鐘甚至覺得同性戀也沒那麼糟糕!我意識到自己被周遭的環境所影響,甚至有些失去自己一貫的立場。想到自己的轉變,腦海中忽然浮出聖經裡提到的所多瑪與蛾摩拉這兩座城市的結局,神的話語深深地責備我,我趕緊向神認罪。
數天後,當同事將要送給這位準新娘的卡片送到我面前時,我拒絕簽名,且直接表達我的立場,我嚴正申明我不會送禮物,更不會在卡片上簽名,因為女的和女的結婚,是違背聖經的教導,是神不允許的!我的態度讓他們詫異,因為我在實驗室裡是公認很好相處的人。實驗室的氣氛因此變得詭異。
這件事後,每天上班時看著坐在我對面的「女同志」同事,心中百感交集,為她惋惜難過,她應該也知道我的立場。這位「女同志」的為人真的很誠懇善良,全部的人都喜歡和她在一起,也包括我。因著對她的喜愛,我的同事們連她是同性戀這事都完全接納,愛屋及烏。我的這番「反同性戀」的表態,像是向想為這位「女同志」的婚禮熱情盡上一份心力的人潑了一桶冷水,婚禮這個話題在實驗室裡突然地降溫了。我對我的表態不後悔,因為不能隨從世俗的風氣擺來擺去,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我雖恨她所犯的同性戀的罪,但不恨她的人!不知是何原因讓她走上同性婚姻一路,我相信還有許多同性戀的人與她一樣,都是世人眼中所謂的「好人」,且獲得很多人的同情與諒解,但他們的同性婚姻,卻是惹怒神的怒氣的。我們追求和睦是要在神的教導下行,而不是隨著世俗的風氣的轉變,或自己的喜好而行。
聖經明明白白地道出所多瑪與蛾摩拉這兩座城市,因為同性戀氾濫,和其他與性有關的罪性,所以被上帝毀滅了!目前越來越多的人傾向同性戀,支持同性戀者,並且鼓吹性解放,稱這為尊重人身自由。求神憐憫我也憐憫他們!因為我們同樣生活似是是而非,彎曲悖謬的環境裡,願大家都能明辨是非,知道「反同性戀」不是心胸狹隘,排除異己,不是宗教議題,不是衛道人士的專長,而是護衛這世界免於道德淪喪、敗壞,是攸關我們這世代能免除神的憤怒,安居樂業的議題!
我們恨惡罪,但不恨惡人。求神賜我們智慧,知道如何分辨是非好歹,不要被眼前撒旦所營造的互尊、互容的太平假象所迷惑了,因為我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書五章8節)。你意識到這頭獅子正匍匐前進,慢慢向你靠近了嗎?若是敵擋不了牠的勢力,最好是趕快逃跑離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