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兒女】建立家庭從神開始 (上)

 

找配偶,今天多數的人是隨著己心所喜好的,或是看外貌,或是看成就、才幹、事業、財產、關係等等,基督徒常常也不例外。最可悲的是,有些時候連傳道人,對婚姻也不專心尋求神的旨意。我一向的觀察,一位傳道人最重要的見證,是他的家庭。多少傳道人以為忠心侍奉神,是不顧妻兒,自己去大發熱心。或者把孩子們帶到危險的地方。我遇見過不少的牧師宣教士的兒女,不但不信主,還十分的反對神和福音。問題不是傳道人本身有甚麼不好的見證,大問題是配偶不同心,終日埋怨。再加上這傳道人整天不在家,兒女自然會有反感。

不過我見過的一個最傷心的個案,是我在一個營會地點所遇到的宣教士。她在那個地方暫時休息,有三位十分可愛的孩子們。當我欣賞這些孩子們的時候,她說她另外還有四位。我以為是成了人。誰知都是兩歲左右在同一條河裡面淹死的。她們宣道的時候所住的房子就是在這河邊。原來她忙著侍奉,忽略了看顧孩子們。這分明是大人失責,她還講得很偉大似的!

創世記描寫雅各的建立家庭之過程,叫我們學到不少的功課:以撒叫雅各來,給他祝福,並囑咐他說,你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你起身往巴旦亞蘭去,到你外祖彼土利家裡,在你母舅拉班的女兒中,娶一女為妻。願全能的神賜福給你,使你生養眾多,成為多族,將應許亞伯拉罕的福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使你承受你所寄居的地為業,就是神賜給亞伯拉罕的地。以撒打發雅各走了,他就往巴旦亞蘭去,到亞蘭人彼土利的兒子拉班那裡。拉班是雅各以掃的母舅。(28:1-5)

雅各的人生

我們曾經提過,雅各的名字,充份地闡明他的一生。這個字的第一個意思是「抓住」,因為他在母腹裡面原是老二,但是卻要抓住哥哥。所以他成長的一輩子,都要抓住。這樣的人生,很難完全放手給神,常常自己弄手段,結果是自討苦吃。所以何西亞書說:「他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腳跟、壯年的時候與 神較力......」(12:3)

這個字的第二個意思是「腳跟」,雅各是抓住哥哥的腳跟生下來的。有些人一輩子跟著哥哥的腳蹤,活在哥哥的影兒之下。所謂排行第二的,需要更加拼命。這種人可能會有自卑感,不滿現實,一輩子不但會跟哥哥比較,也會跟別人比較。這樣的人生十分的辛苦,也十分地累,總是怕人家說自己這個那個,還要不斷地往上爬。

這個字的第三個意思是「詭詐」。一個自以為比不上別人的人,正面衝擊勝不了,只好放暗箭施詭計,所謂矮仔多計。我們前面提過,他在母腹的時候,神已經應許要揀選他的,就算是爸爸違背神,偏愛哥哥,神的旨意也不能夠被廢棄的。因為神知道人的內心,曉得以掃最終的心態,所以福份一定是給雅各的,不必要雅各再來動手動腳。雅各自作主張,卻給他帶來了極大的痛苦。都是自作自受,後代的人可不受警戒?

但是這個字的第四個意思是「一直到底」。畢竟雅各一輩子的心願,是要得到神透過他父親給他的祝福、揀選和恩典的約。這件事情在神面前,是絕對可取的,是神所喜悅的。這個心態,他一生都沒有改變過。在人生的大事上,跟從神的一個終身大事,莫過於婚姻的問題。工作可以改變,道路可以調整,居住的地方可以搬遷,但是婚姻卻是固定的,所謂「二人成為一體」。要切開的時候,一定是弄得血淋淋,血肉糢糊,傷痕累累,十分痛苦的。這件事情,以掃已經犯錯了,聖潔的種類與犯罪的種類參雜了,神恩典的約如何能夠透過他傳遞下去?所以希伯來書論到以掃說:「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12:16)

這是雅各「一直到底」所堅持的心志。但是雅各在這樣無可奈何的情況之下,一輩子沒有離開過家門,現在需要孤身長途跋涉,自己去開始家園。家的建立要從神開始。

神的命令

其實以撒並沒有完全地效法他的父親亞伯拉罕,堅持不讓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以掃娶了兩個迦南地的女子,也不見得以撒有說甚麼話。還得要等到利百加擔心雅各的安全,才提到這兩個不信的外邦媳婦如何叫她「連性命都厭煩了」。所以雅各的離開迦南地,雖然是在逃避他的哥哥,但是事實也是回巴旦亞蘭找老婆。這是他回巴旦亞蘭的主要任務。神有沒有叫他去,聖經沒有明說,但是需要回去巴旦亞蘭娶妻子,倒是從祖父那裡傳下來的命令。這是聖經裡面尋求神的旨意,一貫的大原則,那就是聖經明言的原則是不可以違反的。這個開步走如果錯了,自然是一錯再錯,直錯到底啦。可惜以撒要等到兩個兒子出了問題,才覺悟到父親留下來的原則。這個好好先生也好糊塗。雅各倒是完全順服這個原則。沒有任何的異議就啟程往遠方去。不過自然哥哥的威嚇也是一個明顯的動力。

與神相會

一個人如果還沒有自己與神相會,個人跟神建立了一個成熟的關係,如何能夠獨立地建立自己的家庭?但是有些時候,孩子需要被逼著出去獨立生活,生命靈性才會獨立成熟。可能他對神的認識一向是有的,但是具體的經歷嗎?如果只是跟著父母親,很多時候是不真的。相反的,有一些父母親卻認為要一早讓孩子們學習獨立。所以有人還會說嬰兒不要抱那麼多,恐怕慣壞了。其實在孩子還不會說話之前,了解孩子和安慰孩子,是父母親的責任。我們見過有孩子已經會自己走的時候,半夜孩子驚怕,要過來父母親的臥房,父母竟然把孩子臥房的門鎖起來,任由孩子在房間裡面哭!沒有例外的,這種孩子長大了缺乏安全感,是一生的傷痕。還有一些父母親論到孩子的信心,竟然說不要影響他們,要讓他們長大之後自己做決定。自然,沒有人可以為你的孩子做決定,但是父母親教導孩子認識真道,是神在聖經裡面給父母親的責任。

但是事實上,也有孩子們被保護得過份,結果一出門就因為天真無知被騙。不少還會埋怨父母親沒有讓他們接觸社會。這裡明顯有個平衡的地帶。父母親需要跟孩子講說社會上的複雜,但是卻不必要太早推他們出去,關鍵是需要幫助他們自己倚靠神。我們孩子小的時候,我們最注重的是幫助他們認識神,做了決志的禱告邀請主耶穌進入他們的生命,而且有每天的個人靈修,也藉著禱告經歷過神的信實。至於社會上的社交活動,我們並沒有特別要求他們參加:比如童子軍,各種的會團啦,課外的學習啦,他們都很少參加。甚至於有朋友認為我們是故步自封,會害了孩子,將來不知道如何自己生活。

事實卻不是如此。時候到了,先是大兒子博士一畢業,就需要橫征兩千哩從西雅圖去伊州做博士後;同時候小女兒也要自己到三千哩外的波士頓,先工作然後讀她的雙博士,一切生活起居理財都要自己來;然後大女兒讀第二個碩士的時候,也需要孤身從西雅圖去波士頓自己生活;最後小兒子拿了第一個碩士之後,也是遠渡三千哩去北卡州讀他的博士,也得要自己生活。因為我們的孩子們都早進大學,也早拿到本科,所以這都是在他們二十歲上下的時候。他們卻都活得十分好,處理人際關係也有條有理。最重要的是,他們不單繼續跟從神,並且還更加成熟,更加愛主。秘訣就是他們還在家的時候,與神的關係。

不過歸根到底,沒有經過考驗的信心,還是很難分真假。雅各從小深知道神對他們一家的呼召和祝福,也立定心志要得到這個祝福。時候到了,他還是需要自己出去經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