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拜與音樂】何謂藝術?

 

藝術家藉視覺、音樂、舞蹈、小說與戲劇等媒介將創意表達出來。許多人在不知不覺的時候對於藝術有懷疑及偏見,可惜這些偏見也帶進入在華人教會裡面。這些偏見一般都是基於坊間的傳聞和流言,所以需要在討論藝術的時候,我們可能需要去論述藝術是甚麼。

雖然藝術活動對人類生存沒有明顯的價值,但是歷代的人類一直都從事某種形式的藝術活動。從石器時代洞穴上的壁畫到石器時代的彩陶,我們可以看到人使用工具去精細的打製及創造藝術品。雖然我們覺得在現代商業化的社會裡,很多時候創作藝術便成為屬於少數藝術家從事的專門事業,但是藝術也不其然的進入我們生活的每一部分。例如我們日常所用的器具和裝飭品、聆聽的歌曲等等都經過設計師和藝術家細心的設計。藝術活動在現代人的生活中佔據非常重要的部分,而不是奢侈豪華活動,相反藝術使我們的生活更加豐富。

要為藝術下一定義是非常困難的。歷代美學家、哲學思想家也試圖去提出藝術必要且充分的條件,但這些定義通常都不夠完整,對於區別藝術與非藝術之區分往往是太過於廣泛或無以分辨。不過從下定義這個過程,我們可以用更深刻的方式去考慮這個問題了。

藝術定義及種類

「藝術」到底是甚麼?「藝術」有多小種類?藝術的基本條件有二:

1〉包含「美」的元素;

2〉是人的作品。

「美」並不單單解釋為美麗、漂亮、優美。藝術的「美」有轉化的作用並且令人們體現這種美感經驗的超越。藝術藝術我們有時會煽動起我們對理解現實世界的殘暴及荒謬,產生到貧乏及需要的感覺。也是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所謂的「激起痛苦與悲憫之情以達致淨化的效果」。而「基督教宗教/藝術」更可以進一步解釋為:1〉超越人類思維中理性的限制;2〉成為屬靈真實的象徵;3〉讓人能夠感覺到自身與那「不能被表達的無限」﹝inexpressible infinite﹞的溝通;4〉使人能突破其存在的邊界。一般藝術可以分為四類:

* 語言的﹝verbal﹞-- 例如詩、小說等文學作品;

* 聽覺的﹝audio﹞-- 例如所有種類的音樂;

* 表演的﹝performing﹞--例如話劇、歌劇、舞蹈、電影等;

* 視覺的﹝visual﹞--「立體」的有雕塑和建築,「平面」的有繪畫,壁畫﹝frescos﹞,碎錦畫﹝mosaic﹞等。﹝廖凱怡,2009,頁97-98﹞

通過這些藝術形式,人們不僅要了解和欣賞美,人們甚至可以使用這些藝術來表達自己。

可惜,一般華人教會並不明白如何在崇拜使用藝術。我相信缺乏學習的動力美其名是「實用主意」,其實很多時是「不求甚解」。試想想如果我們可以有紀律的學習及使用以上各種類藝術去敬拜三一的上帝,相信我們將會上帝有更深入的認識。

藝術家

究竟藝術家有什麼的特點?一般人會將藝術家的特點立即聯想到「音樂家的脾氣」、「完美主意者」。這般無知的聯想讓人感到非常憤憤不平和沮喪。如果我們將「完美主意者」定義為一個追求完美的人有什麼不對?認識到因為世界是不完美的,人類也是不完美的,因此關鍵是我們對待不完美的態度。

如果我們基督教徒是認真對待我們的信仰,我們也許可以從我們的藝術家朋友學到一些東西。藝術家刻意的藉不同的媒介將創意表達出來,往往成功的藝術家有幾個共同的態度特點:認真嚴緊的態度、集中專注的能力及長期持久的力量。這些都是良好的特點,因此身為基督徒藝術家,我們需要去思想基督教藝術與真理有甚麼關係?

藝術與神學

廖凱怡提醒我們藝術本身是一種神學,並且有三個層次:

1〉對於觀眾而言,它可以是宗教經驗的來源;

2〉對於藝術創作人來看,它是經過某種的思考和過濾過程而營構起的成果;

3〉對於藝術本身而言,基督教的藝術品一旦存在之後,它會從創作者分開而獨立,成為一個賦有自己內在神學性本質的存在。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藝術也許可以引發起觀眾某些宗教經驗,但我們必須要小心,要注意的是藝術並不等同神學。但是正如神學家做神學一樣,藝術家在其藝術創作的時候也是做出選擇。不同的選擇可以是、主題、風格、顏色,所有這些都反映藝術家的神學觀。

小結

各位朋友不防鼓勵藝術家透過敏銳與豐富的感情觸覺,將真實存有轉化創作新的藝術品。藝術品可以凝聚人心,使人類發出共同的心聲。對於基督教崇拜,藝術確實是一個很好的工具。你是否願意學習為什麼與如何使用藝術嗎?

參考

廖凱怡:〈基督教藝術神學:思辨式神學的批判和補充〉,《中國神學研究院期刊》第47期﹝2009年﹞,頁 9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