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教會有六位弟兄姊妹在主日接受洗禮。受洗的人中,有三位剛滿二十歲的年輕人,其中二人在接受洗禮的前一晚,還參加教會在 Cultus Lake 舉行的露營活動。這兩位年輕人很可愛,詢問是否有人在美麗的湖裡接受洗禮的前例?我想他們會這樣問,是因為他們不想提前離營,但是又很看重洗禮。我給他們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因為教會還有其他四位要接受洗禮,而且他們的家人及教會的弟兄姊妹,也引領企盼參與他們這神聖的時刻,所以他們也只好提前一晚回家!
周六晚,在美麗的湖邊,氣氛佳的營火旁,他們分享信主的見證,並參加團契聚會,直到日落天黑了,才依依不捨,由一位很有愛心的姊妹,將他們載回在百里外的家。當車子駛離營區時,我眼眶忽然熱了起來,想到他們明天即將受洗,成為神家裡的一份子,又想到他們剛到教會時怯生生的模樣,我的心忽然激動起來。若不是聖靈親自在他們心中動工,而且他們也回應神的引導,那位在數月前對我說:「志雅阿姨,我可不可以只參加洗禮班,瞭解洗禮的意義,卻不參加洗禮?因為我不想在眾人面前作見證,我不想在眾人面前說話」的靦腆年輕人,竟願意在營會裡,在眾人前,在沒有講稿下,侃侃而談他信主的經歷?或許這位年輕人的見證,對很多經歷過大風大浪的成人來說,再平常不過了,但這平凡的見證,對這年輕人來說,卻是生命中與神相遇的真實經歷,自然而不做作。
想到這兩位年輕人,又想到許多比他們年長許多,卻尚未接受洗禮的慕道朋友,我的心有些糾結。曾數次詢問這些「決志」過,也在教會固定參加聚會一段不短時間的朋友,是否要參加洗禮時,很多人說他們心裡相信神,但總是支支吾吾地說了許多「暫時」無法參加洗禮的理由。有些理由是可以理解的,有些則是因對信仰認識不清,對洗禮產生誤解,認為洗禮後就是「加入教會」,形同加入一個「新組織」。他們好不容易才掙脫原居地的紛紛擾擾,何苦在「投奔自由」後,再投入另一個組織來綑綁自己。有些人則是陷在「人情世故」的糾纏中走不出來。還有人認為洗禮不過就是一個形式,且拿耶穌被釘十字架時,那位與祂同釘十字架的強盜與耶穌的對話:「......『 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2-43節)來當作「決志」,但不見得需要接受洗禮的例子。
即使身為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在開始祂三年半的傳福音事工前,也從施洗約翰受了洗,且說洗禮是:「盡諸般的義」(也就是按上帝一切的要求去做)。而且根據使徒保羅的教導:「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馬書六章3-4節)如果硬要拿那位與耶穌同釘十字架,沒有受洗,死後卻與耶穌同在樂園的那位強盜的例子當成典範,則有失偏頗,因為那位強盜是「唯一一個」在耶穌肉體旁邊認罪,承認祂是將要得王國的主,也是與耶穌「真正」同釘十字架,同死(同日,因為耶穌對他說「今日你要與我同在樂園了」,但可能不同時間),同埋葬(同日下葬,但地點不同),同復活(靈性甦洗,與耶穌同在樂園)的人。而且除他以外,沒有人有同樣的經歷。所以這位強盜的例子,是特例,不可以偏概全。就好像很多人強調我們要回歸初期教會的模式(傳講耶穌的作為,說方言、行神蹟、說預言、做異夢、醫病趕鬼......),才是有聖靈同在的教會(反之則不是),但是當讀到初期門徒「凡物共用」時,則又用另一標準來解釋一般。
所以我們實在沒有任何理由在「決志」信主,「明白真理」後,卻遲遲不肯受洗。如果決志了,卻不願意聽從神的話受洗(「信」而「受洗」,必然「得救」--馬可福音十六章15節),那麼這樣的決志並不完整,更明白地說,並沒有真正的決志!「決志」是表示「歸信、轉變」 (conversion),也就是說「罪人靠著神的恩典,從罪惡中轉向神,歸入基督的國度」。
一個真正「決志信主」的人,應該是很渴望受洗歸入「基督的國度」,與國度裡的子民們(教會)相交的。所以認罪、悔改、相信耶穌的救贖(得救,接受救恩)、領受聖靈(有聖靈內住)、受洗(有新生的樣式),以及歸入教會,是一個「真正決志」的人會做的事,而且缺一不可。如果有人信主,甚至是所謂的老基督徒,因為各式各樣的原因(嫌囉唆、麻煩、人多是非多、沒有信任感、怕受傷、怕過份暴露自己、怕承擔教會責任......等等),而不願意加入教會,與信徒團契、相交,我想這應該不是神所樂意見到的。朋友,你是真的決志了嗎?還是你只是部分的決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