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討錢,我們自然想到街頭行乞的叫化子,或是一些無賴以低賤的商品或服務向顧客兜售 ─ 志在取錢。文明社會裏有法律保障,對這些不法份子寸步不容,在法律懲處的威嚇下,使他們知難而退。但對貧困無助而要行乞的人深表同情。在非洲人生活裏,討錢又是一會什麼的事?
莫特是個年謹十歲的小孩,幾年前他父母從鄰國將他送來這個城市,在一位年老的宗教老師門下學習可蘭經。他與幾十個孩童受安排住在一個擠迫的 Daara, 即是學生宿舍,每天早上必須與同學到街上行乞,每天要取得約美金一元交給老師,不然就會受責罰。莫特多年來與同學手持鐵罐在街上流漣,有時還在路上汔車間穿梭,險象環生,或向紅綠燈前停車等候的人仕伸手,口中還唱著幾句行乞歌,大意是「施捨窮人,福有攸歸,安拉庇佑.. 」云云。在交通燈前停車的一位「土白」(Touba, 意指白人)司機很友善向幾位小子給了些錢幣,卻引來了更多小子走來,司機久久被他們纒擾而感不耐煩,更想到他們年紀小小便學習不勞獲,還製造混亂,忍無可忍下,他氣奮地開了車窗,大聲教訓他們一頓:「你們小子早上不去作工上學,想不勞而獲。要作工,作工,你們不可白吃飯。」咆哮了一會便駕車而去。這群「街頭從業員」呆了一會,滿面莫名奇妙地問:「為何這個白人如此燥氣和無人情味?」
這些名叫 Talibe (亞拉伯文意指「學徒」) 的小乞丐,在西非許多國家很盛行,由宗教的團體管理,學徒多非自願又無選擇餘地參加,直到他們滿十六歲才可以停止學習,返回老家或選擇投入社會工作。另一類名叫 fakhman,他們是遭遺棄的孩童,在街頭或海灘棲身出沒,多數墮入毒海,靠偷竊和行乞維生。還有一類名叫 Boediouman,他們常到垃圾堆找寶物和食物。這兩類孩童背後都沒有組織操控。
此外,還有其他行乞人仕,他們從外鄉到城市來謀生,不少是婦女帶著子女在街頭作業,也有年老無依的人單獨出動到各店鋪去求賙濟。還有殘障者如瞎子和坐輪椅的傷殘人仕,他們常連群結隊在超市大商店或油站旁聚集,向辦完貨的顧客伸手求助。更有一些從鄉遷居城市,因生活入不敷支,子女多無上學,不少家長要求子女出外行乞以幫補家計。
有一個「丐幫」團體名為 Bay Fall,是依斯蘭神秘派內的一個分支,成員是健壯男丁,外表奇特,頭上捆有長而結扎的髮辮,戴著黑色絨製的帽,身穿用多塊異樣花樣布塊縫成的長袍,全身圍著皮造的符身符,腰束有長皮帶,其上掛有一條滿有皮和鐵製的護符的長棍。他們出沒在旺市人群中向人行乞時,手拿著半邊大葫蘆的碗,裝有一些貝殼類或銀幣,邊唱著輕鬆的歌,邊搖著手中樂樂嚮聲的葫蘆碗,向人募捐,多少不拘。
行乞者多因貧窮失業、年老無助,殘疾而缺乏社會照顧,也有文化和宗教因素,他們人倫關係很緊密,在生活物質需求上互相維繫。近世紀因貨幣出現漸取代了以物換物的方式,有助人們間互助和傳送利益。宗教因素方面,許多非洲國家依斯蘭盛行,教規中「捐施」是信眾必須遵守五項信德之一,認為此舉「安拉」神必賜福,因此,許多穆斯林落力捐施。受助或行乞者面無半點戒意,還感自豪。當然,他們向外國人更為方便。上述小丐子 Talibe 的個案,據聞在這國家內人口有近十萬,多來自鄰近國家。反映該國關口有漏洞,懷疑兩國邊境有利益勾結,縱容人口非法流動過境,也有作案者以宗教領袖為名,請求妄開一面。父母出於宗教虔誠和受領袖慫恿下,將他們子女獻給神,委托宗教領袖以到「可蘭經學校」學習為由而被利用。
「有朋自遠方來,不逆樂乎」。他們外遊回鄉必帶許多禮物金錢送禮,所以全村人都風擁而至,再追溯遠因,非洲有百多年在歐洲人統治下帶來許多影嚮,改變了他們傳統生活和經濟生產形式,可是他們變得被動,總以為有外國人(特別是白人在場)依靠才可有發揮所長。這種心態促使他們向到訪的外國人呼籲資助當地的建設發展。個人而言,他們也不厭其煩去求,「因為你有的,就應多給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