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抒懷】媽媽,我愛你!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20:12)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申5:16) 這是聖經裏面十誡的第五誡,是十誡之中唯一帶應許的誡命!

中國人講的「孝敬」,是來自「孝」。孝是中華文化傳統提倡的一種行為,指兒女的行為不應該違背父母、家裏長輩的意願,是一種穩定倫常關係的表現。所謂「百行孝為先」,反映中國人極為重視孝的觀念。

孝的一般表現是孝順、孝敬。「孝順、孝敬」指為了回報父母的養育,而對父母權威的肯定,從而遵從父母的指點和命令,按照父母的意願行事。《孝經》開宗明義,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

NIV 聖經翻譯「孝敬父母」為「Honour your father and your mother」,「孝敬」這個詞,在其他聖經章節裏面都出現過。箴3:9「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尊榮,是Honour。所以,你是要尊榮你的父母,要以你的父母為榮!而要尊榮父母的動力,要以父母為榮的話,最重要的一個元素就是愛!所以「當孝敬父母」,不單只是乖,是聽話這麼簡單!而是愛!

有一個人正在公幹,他需要穿州過省,經過差不多三個星期的旅程,他身心靈都疲累,當人疲倦的時候,會特別想念家人。剛巧他開車經過一間花店,想起母親節將到,想送給住在另一個省的他的媽媽一束花。他走進花店,排隊等候與售貨員安排送花的事情。前面有一個少年人用很誠懇的態度問那售貨員:「對不起,我不知道你們加了價,我只有 $10,請問我可不可以買到一打玫瑰?」售貨員搖頭回答話:「不可以!平常是 $10 一打,現在母親節,來貨價錢也提高了!$10 只可買到一束雜花。」少年人有一點不知所措,用更低的語氣輕聲的話:「但是我媽媽真的很喜歡玫瑰啊!」

這一句說話感動了排在少年人後面的這位男仕,他做手勢和口型跟售貨員表示,他會負責餘數,於是售貨員跟少年人說:「好吧,那我 $10 賣一打給你吧!」

少年人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只知向售貨員連連稱謝,很開懷的拿著這束玫瑰離開。後面的這位男仕匆匆的也辦好他的寄花服務,跟了出去。見到那少年人在街上朝著公園走去。

好奇心驅使,他跟著那少年人,走進公園,環境很清靜,但是他有一點不自在。走啊走的,發覺原來這裏是一個墓園,少年人停在一個墓碑前面。他聽到少年人說:「媽咪!媽咪!我想告訴你我多麼愛你!我為甚麼以前不向妳講呢?主耶穌啊!求你幫我告訴媽媽知道,我很愛她,好嗎?」


我每次讀到詩篇 18 篇我就很開心,詩人說 :「耶和華,我的力量啊,我愛你!耶和華是我的巖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神,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他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是我的高臺。」(詩18:1-2)「耶和華,我的力量啊,我愛你!」多麼的直接,多麼的令人痛快!或許我們將太多的情感收藏了在心底裏面。

我很愛我的媽媽,固然,我媽媽也很愛我,在平常的生活細節裏都可以表現出來。舉例說,我們兩個都很喜歡吃菜芯,亦同樣喜歡吃菜莖的部份,結果呢,吃油菜的時候,我們倆爭著吃菜葉,到最後,剩下的都是菜莖,因為我們都想將美味的留給對方吃!

不過,見過詩人的爽快,我學曉了直接,後來我們吃菜,我乾脆的告訴她,「我疼愛妳嘛,所以將菜莖留給妳!」讀者們可以想像到我媽媽那底燦爛的笑容,然後大家一同分享那菜莖的甜美!媽媽,我愛妳!不是一句容易講的說話,但效果保證你會意想不到......即使她口裏仍然會說你肉麻,說你是假的!

剛才跟大家說的那個故事,其實還未說完。那位男仕在花店替那個男孩子付上餘數,讓他以 $10 買了一束玫瑰,他跟著那男孩子去到墓園,見到男孩子在他媽媽的墓碑前獻上玫瑰,求主耶穌代他向媽媽講聲「我愛妳」。他很感動,馬上跑回花店,本來是速遞那束花去到另一個省送給住在那裏的媽媽,現在他從店員的手裏拿過花來,寧願自己開車 200 公里,都要親自與媽媽講聲,「媽媽,我愛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