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用當時最隆重的東方禮儀與以掃相見(33:3),經過了無情的歲月,上帝改變了以掃(33:4),致使雅各從其兄表現的態度感受到他對自己的恩待,看出上帝已動了工,正如上帝面對著他(33:10)。返扺迦南後,第一站是示劍,雅各學了三樣功課:1.為上帝築壇(33:18-20)。2.女兒底拿(30:21唯一記載的女兒名字)受辱,當時約十五、六歲,此事件之發生有兩個原因:a. 雅各不應往示劍而該直接上伯特利;b.底拿自動與示劍人來往,且受對方甜言蜜語所惑。3.兒子行兇(34:13-31),且利用割禮(神聖的禮儀)作報復的手段。從此後患無窮(34:25對比49:5-7),而雅各今後對眾子的所作所為亦束手無策且失控了。(創世記卅三:1至卅四:31兄弟相見)
返扺迦南後,第二站是伯特利,雅各又學了三樣功課:1.上帝要雅各自潔(1-5節):由於他們從巴旦亞蘭回鄉時帶了很多外邦的偶像(記得拉結從她父家偷走的「神像」嗎?),在除去偶像這行動中,使那週圍城邑的人大感驚懼。2.築壇記念上帝曾在伊勒伯特利向他顯現(6-8節)。3.正式改名為以色列:應許有君王從以色列而出(9-15節)。第三站是希伯侖,雅各再面對五樣功課:1.愛妻去世(16-20節):兒子便俄尼(意為我在悲哀中生的兒子)故改名為便雅憫(意我右手的兒子)。2.長子亂倫(22節)。3.慈母不在(沒有提到利百加)。4.愛子失蹤(記於37:29-36)。5.父親去世。(創世記第卅五章所愛離世)
以掃娶迦南女子猶滴和巴實抹為妻(26:34),其後又娶以實瑪利女兒瑪哈拉為妻(28:9),正說明他不看重耶和華上帝與他祖父亞伯拉罕及父親以撒所立的約(24:3、4對比25:21)。本章記載他有三妻,名為亞大、阿何利亞瑪及巴實抹,可能一人有不同名字,也可能以掃不只有三個妻子。同時,以東(即西珥,西珥諧音涵意為「有毛」是以掃(意為「工作」) 的別名--其弟雅各意為諧音涵意為「抓住」(寓意「欺騙」),所居住的地方叫以東地(32:3)。以東地位於當時猶大國南部,從死海延伸到紅海的阿卡巴灣,主耶穌時代的希律王家族是以東人,其後不久卻在歷史中湮沒。(創世記第卅六章記以東王)
約瑟被賣一事,從人的角度分析,乃基於以下三個原因:1.他告兄長之狀(節2)。2. 父親偏心惹兄長妒忌(3、4節)。3.約瑟作夢自視甚高,但雅各對此獨具慧眼(11節下)。在哥哥們要致他死地之際,長兄流便使出緩兵之計,讓約瑟保存性命得以歸還其父(22節)。猶大也念骨肉之情建議將他賣給路過的商人(26、27節)。這件事的發生,使雅各生平第一次表示要「悲哀著下到陰間」(35節)。不過,從上帝的計劃而言,乃為在未來的大饑荒中,保全雅各全家的性命(44:4-8),而在整個過程中,雅各家中每一成員都學習到屬靈的功課。我們一生中,神容許或大或小或喜或悲的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何嘗不是讓我們的屬靈生命有所長進?(創世記第卅七章約瑟被賣)
這一章是以色列民主要史實中一段插曲,記載的目的有二:1.說明猶大支派(主耶穌所屬支派)的三大家族a.示拉(5節);b.法勒斯(29節);c.謝拉(30節)的起源(請翻閱民26:20)(在此已滲入異族,乃是由於以色列仍在迦南生活,很難保住自己的血統和文化)2.確立兄死、弟娶嫂為兄立後之律例(參申25:5-10)。同時,從表面來看,猶大的媳婦用計與他亂倫極為不對,而實際上,由於猶大不守諾言,沒有囑咐小兒子娶他瑪為自己的長子生子立後,乃用自己的方法爭取這長子權利(v.18),猶大在事後也承認媳婦比自己更有義(v.26)。(創世記第卅八章猶大支派)
這一章繼續第卅七章約瑟被賣到埃及為奴的事件,由於「耶和華與他同在,他就百事順利」,大得主人波提乏的重用。卻又由於秀雅俊美,女主人乃向他示不正當的愛,約瑟曉以大義(8、9節),並用逃離現場的方法解決(12節),確屬明智之舉(參提後2:22),當我們面對誘惑時,不要以為自己有能力在當中糾纏,「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其後約瑟雖然被下在獄中,「耶和華與他同在,使他所作盡都順利」,上帝又賜他機會及屬靈的智慧,替同囚的酒政(替埃及法老處理飲酒事宜之官)解夢,他復職後,雖一時忘記了約瑟所託(40:14、23),後來仍是約瑟升職的關鍵人物(見下章)。(創世記卅九:1至四十:23勝過試探)
約瑟直接向埃及法老王說明,他之所以有替人解夢的能力,乃是在乎上帝,並向對人生前面道路有疑惑的人報平安(16節),我們身為主的使者,何嘗不是肩負此重任?上帝藉法老王所作的夢加上約瑟替他解夢,使用約瑟令埃及全國得拯救(舊約時代的「拯救」著重人的生命不死及國家的不亡) ,其後他父親一家在饑荒中得保全,這也關係於上帝的信實-因為祂不容許以色列民滅亡,以完成主耶穌降世為人的救贖之工,使世人有得著拯救的盼望。世人處事為人是短視的,上帝的旨意卻是恆久不變,祂的慈愛與信實,永遠維繫了整個人類歷史。(創世記第四十一章替王解夢)
當約瑟被以實瑪利人當作貨物買去之初,大哥流便和父親雅各都以為他已死了,其他兄弟也不將這事放在心裡,事隔十三年,約瑟從被賣時一個十七歲的奴隸,轉眼間成為位高僅次於法老王的大臣,兄弟見面時當然認不出他,相對而言,約瑟日夜想念家人(此情不言而喻),又面對十人之眾,故此容易認出他們來。此時約瑟很想念最小的弟弟便雅憫,於是用計要他們將他帶來,其後聽見了哥哥自責的對話,約瑟轉身退去痛哭一場。他們回家後,雅各將十三年前失去約瑟,今日可能失去作抵押的西緬,日後又可能再失去便雅憫的慈父心懷,再一次用「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38節)來表達,正是情何以堪!(創世記第四十二章約瑟哭了)
十二個兄弟中,流便是長子,是眾弟妹的領導者及發言人,但由於他犯罪在先(35:22),嘗試發號施令卻失敗在後(37:21-24);猶大雖然排行第四,眾兄弟卻唯命是從(37:27),現在他就代表他們說話(節3,38章,44:14-34,46:28)。他的後裔日後成為以色列十二支派中最突出的支派,主耶穌就出自他的譜系(參太一章耶穌家譜)。再者,流便在前曾用自己兩個兒子的性命擔保一定帶便雅憫回家,但不能說服父親(42:37),現在猶大用自己的性命擔保,才得到雅各的允許(節9),可見猶大的誠意與心懷確實有所不同。「身先士卒」是每一個領導者不可或缺的先決條件。(創世記第四十三章猶大支派)
約瑟再用計要留住他所愛的唯一弟弟便雅憫,同時也藉此試驗哥哥們,而栽贓的杯是外邦人(埃及人)用作占卜的用具,以色列並沒有使用,約瑟只不過故意說出來試驗哥哥們(5、15節)。猶大再一次用真誠(18節)代表眾兄弟發言,他思想起十多年前他提議賣作奴隸而父親視為死去的弟弟至今生死未卜,已使雅各如臨重災,今次再失幼子,老了十多年的父親必更悲慘,所以提議代便雅憫為奴(33、34節),所謂「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此一表達,導至約瑟出言與兄弟相認(下一章)。讓我們學習到:我們身為基督徒,面對任何事態,當以真誠處理,主必成就美事。(創世記第四十四章勝過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