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13)一月以來,加拿大原住民對政府的不滿在多個城市裡爆發,上有酋長的絕食行動,下有土著平民的「不再懈怠(Idle No More)」在街頭示威。政府和國民若不謹慎地回應那些示威行動和酋長們的要求,不久將來雙方關係必定急劇惡化。
現今的難題不單是利益分配的衝突,不只是加國政府每年要支付多少款項予原住民,更是主權概念的分歧問題,因為有些原住民的激進社會運動份子已經揚言要爭取回復到加拿大立國之前那樣的談判局面!
筆者認為,要雙方談判有合宜的進展,先要化解土著居民對白人的歷史仇恨。事實上,總理哈帕(Stephen Harper)於2008年6月已經在國會中代表加國政府道歉,承認白人歐洲移民過往400年在這片大地對原住民的壓迫和殘害,包括強迫他們自小學開始接受西方教育制度,以致同化他們。對於過去的錯,以往年代的政府的做法是以金錢撥款和設立土著保留區,去迎合酋長們的要求(每年數以億元計),期望對方切實利用其土地和財政去改善土著居民的生活。另外,也鼓勵主流的商界人士與土著一同發展土地資源和其他民生企業,例如與部族分享林木、礦產、石油等天然資源開採的利益。當中也有一些成果,的確改善了一些原住民的生活條件。對於已經享受西方文明,受益於經濟繁榮生活的原住民來說,他們應該致力於如何協助其同胞去改善教育、和諧思維、和合力建設等行動。
然而,大部份原住民仍然處於非常惡劣的生活環境。為什麼呢?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因為政府的撥款大部份未有去到一般原住民身上, 二是有些土著選擇居住在根本沒有可能發展經濟和改善生活設施(例如有水電供應)的偏遠地區。
根據《國家郵報》(National Post) 一篇文章[2009/12/22] 揭露:一個在緬省(Manitoba)名為 Peguis First Nation 的部族,其酋長和四位委員每人年薪有低自 20萬6千元、高至酋長的三十一萬元。對比緬省省長年薪的十五萬元,這個只有七千二百人的部族其酋長的收入(且是免稅的)可稱得上是皇帝一樣,比加拿大總理的還高。有些酋長經常用公帑去旅游和消費,其豪宅簡直是皇宮似的,這已經是不少人從大眾傳媒所知的實事。
至於一般原住民生活環境問題,加拿大政府其實早幾十年已經容許原住民有選擇居於保留區還是進入主流社會生活的自由,只是不少土著人士選擇到偏遠的地區去過活,而那些地方根本沒有發展城鎮經濟條件,所以至今他們的生活還是原地踏步。究其原因,他們都不願意接觸西方社會文化,要自我封閉於本身的傳統宗教和世界觀,不肯虛心認識西方文化的優點、借它用來改善本身的生活條件。
這個其實是每個活於 21 世紀的人值得深思的議題。堅持土著原本的人生觀或要求西方文明帶來的生活素質,好像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之事。攔阻原住民整體進步的正是他們的一成不變、故步自封的人生觀和世界觀。若他們只停留於不能寬恕過往白人罪行的心理屏障,不了解基督教信仰在過往一千多年對西方文明的貢獻,他們就不可能承受 21 世紀的「地球村」這種世界觀。
過往幾百年歐美先進國家的經濟發達和社會和諧並非是偶然的事,乃在於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沒有人在法律之上,一種互利互惠、共同合作的精神,以及刻苦耐勞的工作態度才達致現今世界的進步。換言之,西方國家內國民生活之所以能進步,皆因人人都有自力更新的人生觀,自己發奮圖強,才賺取他人對你的尊重。這是個人努力的重要性。
再者,不單要重視個人努力,也有重視個人和社會中群體的配合,才會使大家享受到蓬勃的經濟發展,而非依賴政府供應你的一切所需,更不應追求額外的社會福利,因為那是最下策的思維和人生哲學。
最終,原住民要明白:人類若要進步、民族若要生活改善,必定要有這觀念: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沒有人在法律之上,沒有人在法律之外。他們若要加拿大政府財政支助,就需要向政府交賬和向加國公眾表達人人平等的透明度。若要堅持如隱士般的獨立生活方式,那就不要奢望有西方文明社會那樣的物質方便和經濟富裕。
作為基督徒,我們可以為原住民和其他族裔的和諧關係禱告,求神賜智慧予政府官員與各部族酋長的談判。更祈求主流傳媒要避免提升局面的敵對性或將一些酋長的行動過份或戲劇化地報道。否則,加拿大就會失去其名稱的原本意思,因為 Canada 這名字是出於一些原住民語言[ka-na-ta],有著「和平/和諧共存」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