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ma Group 五年的調查結果,關於18-19 歲青年人從教會流失,其中一主因是:「4.不能接受教會對貞潔與淫亂的定義。」
教會應該教的是聖經,而聖經是創造宇宙和人類的主宰給我們的「人生手冊」。如果,像我們前幾篇所講的:在科學可觀察的範圍內,科學的事實支持聖經的預測(如各從其類),而不支持進化的預測(如一類進化成他類)。如果聖經確實是創造主的話,那麼,祂對貞潔與淫亂的定義就不是人可以左右的。
人可以不接受上帝對貞潔與淫亂的定義,就像人可以不接受上帝給我們進入祂天國的唯一道路、真理、生命(主耶穌基督),但是不能左右上帝所定的方法。只是我們不接受有何後果呢?
上帝仍然是我們的審判者,在祂的審判台前我可以為自己辯護說:「創造我的上帝呀,我不接受你的定義,我有婚外情(或婚前性行為、同性性行為、淫念等),我不認為是錯的。既然我有主權,我有人權,我不認為是錯的,就不能說我錯了。因此你不能定我為有罪而不讓我進入你永恆、美好,完全無罪的國度。」
你想上帝會怎麼回答?
如果我說:「上帝呀,我只是跟著潮流,我們現代年青人都是這樣的嘛,我們不是中古世紀了,我們不跟古老的風俗了,聖經是二千年前寫的書,那時的世代和我們廿一世紀的世代不同了,我們很開明,很注重自由和民主,大多數的人認可的就是對了。不跟上時代會被社會排斥在外,會被邊緣化的。」
你想上帝會怎樣回答?
如果我說:「上帝呀,你是慈愛的,又滿有憐憫的,你造我,你也了解我一切的需要。我只是為了解決我性慾的需要,性慾也是你造的呀!而你造的,你說都是好的,不是嗎?」
你想上帝會怎麼說?
教會,如果教聖經,對貞潔和淫亂的定義,就應該是聖經的定義,不是人的定義,不是組織的定義。教會需要讓青少年了解我們只是被造的人,我們沒有權柄,也沒有智慧,定義何為貞潔,何為淫亂。我們只可以照著創造主的定義。如果聖經明說的,我們不聽,那麼我們只好後果自負了。因為世界是上帝造的,我是上帝造的,人的智慧那裡比得上上帝的智慧。
「因為上帝的愚拙總比人智慧,上帝的軟弱總比人強壯」(哥林多前書一章25節)。
「人不可自欺,你們中間若有人在這世界自以為有智慧,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因為這世界的智慧,在上帝看是愚拙。如經上記著說:『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又說:『主知道智慧人的意念是虛妄的。』」(哥林多前書三章18-20節)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上帝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羅馬書九章20-21節)
「所以我說,且在主裡確實地說,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他們心地昏昧,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以弗所書四章17-19節)
「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一樣。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以弗所書五章5-7節)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哥林多前書六章9-10節)
「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上帝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所以那棄絕的,不是棄絕人,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上帝。」(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3-8節)
聖經多次提到「放縱」。上帝給我們自由意志,我們可以作選擇,不可以放縱,不可以說:「我只是情不自禁。」
「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 23,000人。」(哥林多前書十章8節)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是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上帝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書十章11-13節)
這樣看來,我們不能以「沒辦法呀,我生來就是這樣的,我是情不自禁呀,我是跟著潮流,我是被同儕影響呀......等」作為藉口,而且,每一個人都要謹慎,因為沒有人是例外的,連自以為站得穩的人也要謹慎。
我們要有意識的,故意提防,故意逃避:「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哥林多前書六章18-20節)
在婚姻以外的性行為,就是姦淫。而婚姻的定義也不是人的定義,因為婚姻不是人設立的,乃是宇宙的創造主設立的。祂造了亞當,又造了夏娃。一男一女,然後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二章24節)
這定義沒有改變,無論世界怎麼說,真理仍然是不變的。上帝設立婚姻之後,約4,000年,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唸過麼?」(馬太福音十九章4-5節)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馬可福音十章7-8節)
是的,聖經的話是清楚的,被造的人都必到上帝的審判台前,照著上帝的標準被審判。人們同不同意上帝的標準,同不同意上帝的定義,都不能左右上帝的定義。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加拉太書 5:19-21)
相反的,也是我們要追求的:「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加拉太書 5: 22)而且,是我們行得到的:「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拉太書 5: 24)
我們是屬基督耶穌嗎?那麼我們不必被肉體的邪情私慾所控制,因為已經釘在十字架上死了,不能控制我們了!當魔鬼引誘我們,給我們念頭,叫我們以為可以有自己的定義時,我們可以靠著在我們裡面的聖靈,趕走從魔鬼而來的意念。
教會對貞潔與淫亂的定義,應該是和上帝在聖經裡所告訴我們的定義一樣。教會應該教導青少年上帝的定義,不是某組織或機構的定義。教會應該叫青少年明白上帝定的都是為我們的好處,因為上帝愛我們。上帝造我們,祂愛我們,祂知道什麼對人是好的,什麼會帶給人類真正的喜樂平安。不但是為今生,也是為永恆,叫我們可以進入祂永恆、完全美好的國度。
如果,青少年(或任何人)不同意上帝的定義,那並不能改變上帝的定義。違反上帝的命令,只有後果自負。教會教導上帝的律法,解明上帝的愛,以愛的言語、行動、態度傳遞清楚,年青人會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