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難回答的問題,恐怕就是"我是誰?"了。為什麼?因為人很少想這個問題。人們習慣於以自我為中心向外觀看思考,卻很少以宇宙為中心向內觀看思考-自我反省!我到底是誰?我為什麼來到這個世界裡?又為什麼必須死?我死後還有我嗎?如果有,那麼我去那裡了呢?
我在上小學的時候,有一次拿切菜刀切蘋果,因個子太低,案板太高,看不見蘋果,結果刀砍在左手食指上,幾乎快斷了。看到幾乎掉落的食指,當時我想到,如果這個指頭完全掉下來,我還是我嗎?答案是肯定的,我當然還是我!再進一步思考,如果這時我的兩個胳膊也受傷掉下來了,我還是我嗎?當然也還是!以此類推,如果此時我的雙腿也受傷完全掉下來,這時只剩下軀幹的我還是我嗎?肯定還是我!此時,再進一步,假如我的心臟不跳了—整個剩餘的軀幹死亡了(注意,到這時肉體的各個部分都離開我了)那麼,此時的我還是我嗎?當然也還是!噢,到這裡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我不僅僅是我的肉體本身,此時我存在於我的肉體以外!今天的我其實就是那原本的我生活在我現在的肉體裡,這就是《聖經》中所說的人的靈魂!
《聖經》啟示我們,人不僅僅是肉體,而是靈魂與肉體的結合。我們的 "生命",不僅是指現在活著的肉體(心臟跳動、血液流動、鼻子在呼吸),而且是指存在在我這肉體之中的原本的我-我的靈魂。靈魂就如同肉身一樣需要營養才能有生命。所以,沒有靈魂的餵養和滿足的人生其實是一種非常低層次的生活方式,因為在這種生活方式中,即使我們非常的富裕,也僅僅滿足了我們整個生命(靈魂與肉體)中肉體的需要,那原本的我-那個我的最重要的部分,其實被忽略了。那原本的我在和飢渴和營養不良中痛苦地掙扎著!
因此一生都只為名利活著,是一種不完全的低級的生存方式!《聖經》啟示我們有權利享受更高層次生活,即不僅滿足我們肉體的需要,也要滿足我們的靈體的需要-即與神的交通。《聖經》提醒我們,"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原文是"靈魂"),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原文是"靈魂")呢?"(《馬太福音》16:26)這裡"賠上自己的生命"是指人拒絕與神和好,因而處於靈魂死亡的狀態。這就是為什麼在《聖經》中詩人大衛感謝上帝說 "祂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詩篇》23:3)
所以,"靈魂甦醒" 是高質量的生活開始的標志,人不但要物質豐富(肉體的各種所需要),而且更要在神面前豐富(即有充足的靈魂所需要的各種營養)。這就是為什麼《聖經》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馬太福音太》4:4)這裡,上帝啟示我們,人如果正常健康地活著,不但要吃肉體所需要的食物,還要吃靈魂所需要的食物即靈糧-上帝的話語!你讀過《聖經》嗎?上帝對人所講的話語全部記載在《聖經》中,《聖經》是全世界最貴也是最便宜的書。最貴,是因為《聖經》是上帝對人類的啟示,如不是上帝憐憫,兩千多年前感動人全部寫出來,我們花多少錢也買不來。最便宜,是因為《聖經》往往可以免費得到。
願你在讀過這篇文章後,靈魂甦醒,立即去得到一本《聖經》,願你從今天起開始靈魂體協同發展的真正高貴的生活!願神的話祝福你和那原本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