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不要論斷人

 

《聖經》裡處處都強調:不要論斷人,耶穌在登山寶訓清晰、明確地強調過,耶穌的弟弟,耶路撒冷教會的支柱雅各也同樣強調: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 (雅各書4:11-12)

對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徒保羅更是反復強調,不要論斷。羅馬書十四章有好幾個段落: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14:4)"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14:10)"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14:13)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 神必照真理審判他。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 神的審判嗎?" (羅馬書2:1-3)

"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 神那裡得著稱讚。" (哥林多前書4:3,5)

耶穌在講完"不要論斷人"後,提出了5個不要論斷人的理由:

1, 免得你被別人論斷。別人會因你的論斷而報復,你對別人有多大的作用力,別人會給回你多大的反作用力。

2, 神不會放過你,會用相同的量器量給你。

3, 因為你自己不完全,不夠資格,你只看到別人的問題,把別人的小問題放大,用放大鏡看,卻忽略了自己的問題!別人眼中的小毛刺你都看得那麼清楚,自己眼裡的大樑卻可以忽略不計,這算什麼?再說,你現在沒犯,並不意味著將來一定不犯;你在這裡不犯,並不意味著在別處一定不犯。

4, 耶穌說,你這是假冒為善!自己做不到、做不好,卻要求別人做好,嚴於律人,寬於待己,為自己的軟弱、錯誤找藉口,找客觀原因;對別人的軟弱、錯誤卻揪住不放。

5, 即使你的動機是好的,內容也正確,但假如對方是敵基督的,是假先知,拿你的話斷章取義,然後反擊,你反而招損,象把聖物給狗,把珍珠丟給豬。


不要論斷,是教會生活裡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假如教徒忘記、淡化"不要論斷"的原則,會造成教會的混亂和分裂,因為論斷往往不是以事論事,而往往要"透過現象看本質",從小事判斷另一個人的動機,他是不是愛主,屬不屬靈,真信假信,以自己的專業眼光、個人經驗,判斷別人的動機、對錯、善惡,取代只有全知全能的神才有資格做的事。其實,誰可以完全準確地論斷?

我們除了對別人作直接論斷,有時候還會以間接論斷不經意表現出來。比如:我把《聖經》從頭到尾看過最少十次了,你看過幾遍了呢?我每天早上都靈修半小時,你靈修幾分鐘?我聽講道從來不打瞌睡,因為我很愛主,你呢?

所以,羅馬書十四章13節說:"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不應對弟兄姐妹說"你看,我信心大,什麼無鱗的魚我都吃",暗示對方信心小;"我周日什麼都不做,就一心侍奉主"。

還有一點要特別留意,論斷一定是發生在最少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你對另一個人的某個做法不滿,一個人在廁所裡放開嗓門說,那不叫論斷。論斷一定是有第三方在場,一個人煽風點火,另一個添油加醋,取得共識後認為其他人都會有同樣判斷,為了支援自己的觀點,再度扭曲事實、捕風捉影,事情越鬧越大。這對事情的好轉沒有建設性的幫助,卻破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破壞人與神的關係。無論是論斷人的,還是被人論斷的,都會使彼此的愛心受損,給魔鬼留下大大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