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事關心】萎縮中的宗教表達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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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往基督教文化主導的歐美國家中,基督徒的言論權利正在不斷地萎縮。今次在這專欄和大家討論一些近期比較有代表性的案例。

首先,今年 [2012] 初加拿大的最高法院作出裁判,強逼魁北克省的天主教和基督教徒家長一定要讓其子女參與學校的多元宗教課程,否則就觸犯法律。該法院的代表法官還強詞奪理,振振有詞地說: 「若認為將子女暴露於多種宗教等同踐踏他們和父母的宗教自由,就是否定了加國多元文化的現實。」

那真是荒謬的理論!依據這法官的邏輯,若家長不容子女觀看電視或網絡上的色情廣播,那就是否定了淫猥意識在社會中無孔不入的現實吧。剛好相反,正因為基督徒家長清楚接受了電視和網絡上的色情泛濫這現實存在,才設法禁止和避免接觸色情的傳播。故此,這些基督徒父母希望其子女不受其他宗教影響的心願也是一合情合理的要求。由此觀之,判決此案的法官認為基督徒的宗教表達權利不應被尊重,因為是抵觸魁北克政策和法官們對接納多元宗教的立場。法官在此也作出了政治考慮。

大西洋彼岸的英國,社會文化是加拿大的前輩,基督教文化基礎本應比加國更深。然而,現今卻更抗拒和敵對基督徒在公眾地方的信仰表達。筆者嚐試舉三個例子: [ 詳情可參考這網上連結 www.christian concern.com/cases]

上月中,一位執業28年的家庭醫師[Dr. Richard Scott] 被其僱主指控他與病人分享"私人"的基督教信仰是違反專業操守,被紀律警戒、記過上冊五年。雖然整個起訴過程沒有人[包括那病人] 出庭為控方作證,只有控方宣稱的(而且不能公開的)電話證據。在華人教會正推動什麼?傳福音事工之際,基督徒應否值得留意在美加兩國有沒有同樣事情的發生?

此外,今年4月,前任英國坎特百里大主教 (ex-Archbishop of Canterbury, Lord George Carey)寫信給歐洲人權法庭,發表他對英國法庭的不滿,指出英國法庭在審案中惡言對待案中和案外的該國基督徒,其手法一如過往同性戀人士所遭遇的壓迫,並且運用平權法來歧視基督徒和將基督教邊緣化。可以肯定地說,若非事態嚴重,相信這位宗教領袖通常不會隨便公開說出這樣激動的評論!

導致他如此評擊乃因為四位基督徒先前被英國法庭不公正的判決而上訴到歐洲人權法庭 (今年9月開庭),指控英國沒有合理地保障他們的宗教信仰表達權利。這四人包括拒絕服務同性戀人士的輔導員和證婚人各一位、兩位因為在工作地方佩戴十字架而被革職的基督徒女士。

另一類似這樣的法庭判決是有關禁止 Premier Radio 計劃於2010年藉著電台廣告去收集基督徒被歧視和不公平對待的投訴,其目的是讓社會大眾留意和尊重基督徒的言論權利。然而,英國的電台監管機關 Radio Advertising Clearance Centre (RACC) 認為此廣告是「政治性的」,所以禁止。Premier Radio上訴到高等法院,但法官認同RACC的見解,認為這廣告有政治性目的,旨在改變社會文化。文化部長 Jeremy Hunt 更罕有地公開支持高等法院和 RACC 的判決。

難怪有些基督徒認為英國怎麼變了這樣極權(totalitarian)。該基督徒組織Premier Radio 的主管Peter Kerridge 慨嘆地說:「我們本來只希望為了社會的公正作一點兒努力,但這次判決直接威脅到國民權利之言論自由,所以,我們仍然要繼續爭取到這權利。」

類似以上的事情其實在加拿大和美國也在經常發生,只不過是主流傳媒沒有報導而已。筆者在此作出呼籲:這些事情最終都是關於公義問題,基督徒不應該因為這些事涉及政治,或被他人說這是政治就沉默無聲,不敢討論。北美洲在過往是世人嚮往的自由樂園,乃因為美加兩國的鼻祖在立國時定下了宗教和言論自由的法律基礎,以致兩國人民可以享受到上帝的祝福。

CareEverything 2 230x109若希望繼續享受這祝福, 首要的是我們信徒不要認為信仰純粹是私人的事,而助長「宗教私有化」的意念,使它成為一種社會觀念或甚至風氣!要達致此目標,基督徒必須敢於在公眾領域表達自己的信仰。否則,不單將來傳福音會更困難,基督徒將來能接觸到的基督教團體亦會愈來愈少,因為禁制基督教團體的力量將會愈來愈強大,這是現今歐美及世界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