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聖誕、新年、農曆新年之後,上街購物的熱情漸漸冷卻下來。可是,買東西的意慾卻一直蠢蠢欲動,按奈不住。自問並非購物成狂,不過若是買得價廉物美而又心儀的物品,總是一件賞心樂事。
然而,每當整理家居時,看見堆積如山的家庭用品、衣服、鞋襪、手袋、飾物,心裡又有一點兒內疚,原來不知不覺間,買下了一大堆東西,遠遠超過了基本需要,只因為喜歡、希望擁有,滿足自己購買的慾念。
不過話得說回來,在經濟低迷時,如果人人都不肯消費,惡性循環之下,社會大氣候只會一蹶不振,難以復蘇,到時人人自危。這個當然不是縱情購物、任意消費的藉口。於是,每個人都在渴望與需要之間矛盾掙扎,也在簡樸節約與促進繁榮之間角力徘徊,不知如何取捨。
《買不停──基督徒消費生活探索》(Shopping)在這個敏感的話題上,讓讀者有機會審視自己消費購物背後的心態,也讓讀者看到每一件產品牽連著許多人的生計,對社會經濟的增長或萎縮也會造成或多或少的影響。透過作者米歇爾.戈莎麗斯(Michelle A. Gonzalez)的觀點得到一點啟發,不會迷失在琳瑯滿目的商場裡,也懂得合乎情理地購物。
其實購物與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為了張羅生活的基本需要,吃的、穿的及日用品,都免不了上街購物,就連基督信仰裡向來重視的禮節,如餽送禮物、款待客人、幫助貧困,統統都需要逛街選購合適的物品。但是,時至今日,購物已經超越了本身的功能,生活在富庶的現代化城市裡,購物讓人覺得樂趣無窮,對於購物狂來說,逛街買東西的過程,比起買回來的物品重要得多;許多人甚至認為,買東西並非為了生存,相反,生存是為了買東西,我買故我在。
購買昂貴物品與過度消費,明顯地與基督教所提倡的價值觀互相抵觸,耶穌基督與使徒的教訓一再強調:不要愛世界和其上的事,不要為了賺得全世界而賠上自己的生命。在大部份的基督徒心裡,為自己添置一些較為貴重的奢侈品,都曾經萌生罪過的感覺,捫心自問:購物消費有罪嗎?愛物質會妨礙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嗎?我可以是一個愛購物消費,同時又是一個委身信仰的基督徒嗎?
生活在物質世界,自然要靠賴物質而生存,既然如此,便不應視物質為邪惡,反而要好好珍惜、好好享受物質帶給我們的舒適與暢快,因為每事每物包括美衣美食都是上帝的恩賜,都是美善的,若不存著感恩的心歡歡喜喜地領受,實在大大糟蹋上帝的一番心意呢!
耶穌在世上也參加婚宴,與人同樂;亦接受邀請,享用筵席,甚至被衛道之士評擊為貪食好酒之徒,可見耶穌並非全然抗拒物質享受,祂所恨惡的卻是自我中心,只懂利己,不知分享的自私行為。就像耶穌所說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財主富甲一方,天天奢華宴樂,極盡揮霍,可是對生活在他身邊的乞丐卻視若無賭,沒有一絲憐憫,貧困的拉撒路只靠財主桌子掉下來的殘羹剩飯過活。
貧富之間的鴻溝仍然存在於廿一世紀的今天,相對於全球的窮人來說,我們實在相當富裕,不單吃得飽、穿得暖;更是吃得精美、穿得講究,而且毫無節制地耗用地球上的資源,彷彿一切物資都是屬於我們所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正是當頭棒喝,在繼續消費購物的同時,也應想到如何關懷身邊或世界上遙遠角落的窮人,幫助他們改善生活,得享溫飽。
澈底反對消費並不是實際可行的良方,作者指出實踐良心消費,合理購物,關懷落後貧窮地區的需要,這是在禁慾主義與縱慾主義之間提供了第三條切實的出路。